(9)排放瓦斯时,待风筒口前方10m内瓦斯浓度小于1.5%后,方可接下一条风筒,两条风筒采用逐渐对口的方式连接。
(10)排放瓦斯时,吊挂风筒严禁使用铁丝等金属绳。
3.启封排放完瓦斯后:
(1)排放后要设专人检查瓦斯。排放巷道的瓦斯浓度低于l.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0%、氧气浓度不低于20%时,并要稳定30分钟后,瓦斯浓度无变化时,方可移交生产单位。
(2)排放瓦斯完毕后,恢复1090回风巷内的供水系统,保证正常供水。
(3)现场火检员和综采队班长及安全员立即对1090回风巷的发火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检查。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密闭启封完毕后,检查1090回风巷通风系统风路是否畅通,经检查证实,整个巷道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0%、氧气浓度不低于2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0%,且稳定30min后瓦斯浓度没变化时,才可使局部通风机正常通风,综采队方可解除警戒,拆除警戒栅栏,并及时把现场情况如实详细汇报公司调度室和通风区调度室。
八.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荆欢矿业分公司相关规定。
九.附:通风系统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