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新闻网

通风系统技术管理要求
2019-04-29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工程师审批实施,并存档备案。

  第九条 矿长负责每年组织一次全矿井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时主要通风机供给风量不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反风演习持续时间不少于井下最远人员撤至地面所需时间,并不少于2h。在反风后两周内将反风演习报告报集团公司备案,非直管矿井报区域公司备案。

  二、通风设施

  第十条 通风设施的构筑和连体加固要制定专项设计,经矿总工程师或矿通风副总审批后执行。

  第十一条 通风设施连体加固符合下列要求:

  (一)煤巷通风设施:通风设施布置在煤层巷道中,对设施前后5m范围的煤层进行壁后注浆加固,设施墙体施工位置补打钢筋锚杆,实现设施与巷道连体,通风设施墙面正上方标注设施建筑日期及巷道加固、设施构筑负责人姓名。

  (二)岩巷通风设施:通风设施布置在岩石巷道中,若围岩破碎,对设施前后5m范围的围岩进行注浆锚索联合加固,通风设施墙面正上方标注设施建筑日期及巷道加固、设施构筑负责人姓名。

  第十二条 突出矿井风门、风窗、挡风墙构筑符合下列要求:

  (一)风门、风窗、挡风墙墙体采用砖、水泥、沙砌筑或混凝土砌筑,墙体厚度不得小于800mm。

  (二)正、反向风门框可采用木质结构或钢结构,采用木质结构时,门框厚度和宽度均不小于100mm;采用钢结构时门框要用不小于10号槽钢加工而成;和墙体接触的左右两侧要有至少3个同规格加强装置砌入墙体内。

  (三)正、反向风门门板可采用木质结构或钢结构,木质结构风门厚度不小于50mm,包铁皮或皮带,并用不小于75mm的角铁穿横带至少2根;采用钢结构风门时,钢板厚度不小于8mm,四边用不小于50mm角铁包边加固,并在门板上用不小于50mm角铁加焊“十”字加强装置,和门框接触的一面加装皮带。

  (四)风窗按集团公司规定增设可靠的防逆风拍板,水沟设置防逆风拍板或可升降式插板。

  第十三条 非突出矿井风门、风窗、挡风墙墙体采用砖、水泥、沙砌筑或混凝土砌筑,墙厚不小于500mm,埋深大于500m时墙厚不小于800mm,所有构筑正向风门的地点同时构筑反向风门,门板、门框技术规格与突出矿井相同。

  第十四条 密闭构筑符合下列要求:

  (一)井下采空区密闭采用双道墙体结构,每道墙体厚度不小于500mm,两道墙间距不得小于1m,里道墙体以里5m范围的巷道进行套棚回收,并支丁加固,外道墙体距离正常通风巷道不得大于5m。

  (二)采空区密闭两道墙体间采用黄土等不燃性材料密实充填;若采用煤进行密实充填,两道墙间距不得小于3m。

  (三)密闭上部设观测孔,中部设措施孔,下部设放水孔,“三孔”贯穿两道墙体,孔口外露不小于300mm,并安装闸阀,巷道有涌水的设反水池或在放水孔设U型放水管。

  第十五条 每组风门分别不少于两道正反向风门,风门间距不小于5m,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反向风门距工作面回风口不得小于10m,与工作面的最近距离不得小于70m,如果小于70m时设至少三道反向风门。

  第十六条 突出矿井无突出危险区通风设施构筑标准与突出危险区相同。各矿井下所有风门连锁,通风设施达到《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

  三、局部通风

  第十七条 掘进巷道在施工前在作业规程中编制局部通风设计,设计内容包括掘进巷道总长度、有效风量和风筒直径的确定、局部通风机的选型计算、供风方式、风机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监测监控系统、风电瓦斯闭锁控制开关及三专供电设计等。局部通风机实行挂牌包机管理。

  供风距离超过2000m时,使用局部通风机能力不小于2x30kw。局部

 2/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 最新文章
  •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