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巷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第27条 轨道运输平巷的净断面、人行道宽度和安全间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符合规定的要制定规划限期整改。
主要运输大巷,水沟盖板要齐全、稳固,管线、电缆按标准敷设,人行道上禁止堆放物料,无浮矸杂物。
运输大巷中的转辙机必须安装在壁龛内。
第28条 对线路和机车的要求
1.主要运输大巷、车场的轨道、架线达到优良品,其它达到合格品。行驶架线电机车的轨道,曲线半径不得小于12米。
2.对架线实行挂牌管理,架线尾端和绝缘点设明显标志。
3.架线电压不得超过600V,整流盘加设阻流圈。
4.禁止用架线电源作照明电源。
5.按《煤矿窄轨电机车年审细则》要求,每年对机车、司机等进行一次年审。
6.对架线电机车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的试验周期、内容、方法和要求进行制动距离试验。
7.电机车集电弓与车体连接处应加强绝缘,绝缘间隙不得小于100mm,并逐步去掉集电弓子拉绳。
第29条 巷道内施工
1.在主要运输大巷从事巷道、轨道、架线、设备和设施的施工和维修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在运输大巷掘进新开门时制定的安全措施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防止架线触电,确保人行道畅通和行车行人安全。
3.在巷道内施工作业时,在施工地点两端40m处设警示红灯信号,以示机车停运或慢行,机车运行时要发出信号。严禁在施工警戒区内会车。
4.采区正式投产后,严禁采用电瓶车在主运大巷线路上调车。
第30条 机车运输
⒈机车司机必须停车上下,机车运行中严禁将身体露出车外。
⒉牵引列车或机车单独运行时都必须前有照明,照明灯距不小于40m,后有红灯。
⒊机车在车场调配车辆时,不准摘去连接装置。上部平车场,在规定停车位置至变坡点之间禁止使用机车顶车,下车场禁止使用滑头带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