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探水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探水钻孔。
2、探水队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探放水工程移交单。
3、探水队必须根据探水结果在移交单上填写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4、探水队负责人和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不得在其他地点进行交接班或口头交接班。
5、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如发现工作面现场未进行探水的或探水孔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拒绝施工。
6、发现有水害情况,防治水负责人在交接单上未填写安全技术措施的必须停止作业。
7、在交接单上负责人未进行签字的不得进行作业。
洪兴煤矿探放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单
班 次: 时 间: 年 月 日
探 放 水
工作面名称 探 水 次 数
钻孔数量(个)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每孔深度(m)
超前距离(m) 允许掘进距离(m)
存在问题
当班排水量(m3) 累计排水量(m3)
地测科签字 参加验收其他科室签字
探水队队长签字 跟班矿领带签字
备注:各签字人员签字时要注明探水是否合格,是否允许采掘,只有地测科及相关科室、探水队队长和跟班矿领导全部签字允许采掘,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姓 名 职 务 具体职责
(矿 长) 王洪川 组 长 负责防治水全面工作
(总工) 邹永飞 副 组 长 负责监督、落实、检查防治水工作;负责审批、设计、计划方案
(技术科长) 蒋攀 成 员 负责落实煤炭部门制定的防治水有关规定及细则,编制本矿防治水中长期规划(由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年度计划、探放水设计、作业规程、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理方案,负责矿井水害预报、水患排查、工程施工与管理等日常工作。
(安全科长) 杨汉武 成 员
(调度主任) 黄明兴 成 员
(地测科长) 李方涛 成 员
洪兴煤矿防治水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二、 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
1、日常巡检制度
1、探放水队是防治水工作质量的第一责任者。
2、防治水工作安排时,要把提高防治水工作质量、杜绝事故发生作为重点,同时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3、地测科要经常检查防治水工作质量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解决。
4、煤矿分管领导及防治水机构每月对各工作地点防治水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煤矿分管领导及防治水机构每季度对全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发现防治水工作中的重大隐患时,要立即报告分管矿长或总工程师。
二、考核制度
1、安全奖罚与安全目标相结合,作为煤矿安全制约、激励机制的重要手段。
2、安全奖罚的对象为单位和职工。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探放水制度和各项防治水安全措施,在矿井防治水工作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或及时报告,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从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
(3)、对于全年每班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的职工。
(4)、没有组织工人学习探放水规程、措施,处罚相关单位负责人。
(5)、探放水措施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的,处罚相关单位责任人。
(6)、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对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对安全监察检查人员进行漫骂、殴打及借故进行报复的人员开除处分。
(7)、编写探放水措施不及时的,处罚相关单位负责人。
(8)、现场情况有变,没有及时汇报的人员,处罚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