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在实施“有掘必探”工作时,技术员必须根据现场顶板起伏情况制定相应的“有掘必探”措施(如钻眼方位、角度、采取措施等),技术部负责指导。
(七)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本公司《矿井综合防治水措施及管理制度》。
(八)地测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范围划分原则:依据公司调度对井下文明生产管辖范围的划分,各生产、辅助队对所管辖范围内所有的防排水设施、设备负有使用和维护责任。遇特殊情况管辖范围划分不明的,由调度指定管辖。
(九)井下各类防治水设施(防水闸门、水沟、排水设施)安装完毕后,技术科参与验收并进行把关,验收合格后,交相关单位使用和管理。
(十)生产技术科根据地测防治水工作需要,每月给调度、通风队、技术科、机电队、运输队、各采掘队组下达当月地测防治水重点任务。
(十一)为加强防治水专业工作的管理,在设备设施方面:钻机、钻杆等设备、设施的选型、配置,由技术部负责提供规格及型号,各生产队组领用以上设备设施时,必须经技术科审核后方可领用。在技术方面:采掘作业规程中必须按标准要求制定地测防治水相关措施,所有队组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防治水制度》与《各工作面“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施工设计与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
第十三章 地测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
1、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负责人:主抓技术,地测的生产副职领导。
2、参加人员:地测组长及地测技术人员。
3、验收时间:每月月底检查一次。5日前将自查成绩上报矿技术负责人。
4、验收范围和内容:地测部门及各组队的工作均在验收之列,主要内容包括:
A、对照质量标准化要求检查地测部门及各组队的工作质量及任务完成情况。
B、按规程和设计要求对原始记录、计算台帐、图纸等进行严格检查。
C、对水害预报、地质预报、贯通通知单发放等重点工作逐一检查。
D、对照质量标准化要求,不仅应进行以上内容的检查,动态达标情况更应做为重点检查内容。
5、验收方式:由矿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召集地测副科长及地测技术人员进行联合验收。
6、达不到要求的处理意见:验收人员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分类后,各线负责人两天内认真整改,两天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审,对达不到要求的负责人及组队进行经济处罚。
第十四章 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1、为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业务水平,地测部门每月对职工进行不少于两次安全技术培训。
2、地测部门要成立培训领导小组,每季研究一次职工培训工作,确定培训内容和重点。
3、地测部门年初要制定培训计划,各专业队每半年制定一次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时间、目的、要求、培训教师及负责人。
4、培训教师由部门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兼职。培训教师(专职或兼职)应按培训计划要求提前备课,做到有教材、有教案、有培训目的要求。
5、实行参加培训职工签到制度。
6、每季度对培训结果要进行一次考试,对考试成绩前三名给予奖励,不及格者进行补考,经补考仍不及格者,应严肃处理。
7、地测部门每半年对培训情况总结一次,表彰奖励优秀教师和学员。
第十五章 绘图技术管理制度
1、绘图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各种技术标准。
2、绘图工作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绘图员要认真学习业务,掌握有关技术标准及规定,严格按质量标准来开展工作。
3、绘制各类矿图时,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图例符号,图纸精度要符合测量要求,保证矿图的质量。
4、各种矿图的绘制应符合准确、及时、完整、美观的原则。应达到线条均匀、圆滑,接头吻合无疙瘩,点线、虚线间隔大小一致,平行线间距相等;各种文字、数字注记规范,字隔、字向符合要求;颜色标准,着色均匀;内容齐全、完整,几何关系正确等。
5、图纸绘制完成后,坚持各级检查制度,进行审核、签字,签字完成后才能投入使用。
6、按时添绘交换图,地测部门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审核,保证图纸内容齐全,无错漏现象。
7、计算机绘图人员除精通电脑操作及绘图技术外还要掌握一定的矿井地质、测量、水文地质及矿井储量等相关知识。
8、计算机绘图人员应爱护电脑设备,加强文件资料的管理,注意地测资料的保密性。
9、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绘图人员的技术水平。
第十六章 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
1、使用专用的记录本填写防治水观测实验记录,并分页编码附必要的草图,写明观测地点、日期、姓名及仪器名。
2、同时记录影响观测资料精度,质量的各种因素和主要原因,供分析资料时参考。
3、每次测试所用的记录本要按时间顺序进行编号,注明目录存档保存。
4、原始资料的计算必须由两人对算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核实或补测,记录表要经技术负责人审核。
5、填写各类台账和成果时必须使用钢笔,要字迹工整图文清晰数据准确,影响观测精度和因素的也应同时填写在备注栏内。
6、矿井防治水台帐应按标准化规定的内容填写。
7、每一种成果表或台帐填写后必须校对,并经技术负责人签字。
8、每种技术报告完成后需经矿技术负责人签字。
第十七章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保证煤矿安全正常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防止重大水患事故发生,必须认真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
2、对雨季洪水可能进入井下的各种通道以及已破坏的防隔水煤柱等必须彻底治理。
3、每年年初应当编制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的防治水制度,掘进巷道每隔60—80米用瞬变电探测一次,对已形成的回采工作面用坑透仪进行探测,并对有探测的异常区进行钻探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