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11.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12.在排放瓦斯过程中,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且采区回风系统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在措施中明确规定。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13.建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
1)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2)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应纳入检查范围。
3)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
5)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6)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7)通风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6.3.2 管理对象(环境):粉尘
主要责任人:通风区长、技术员、测尘工
管理部门:通风工区
监管人员:总工程师、安全副总工程师
管理标准: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浓度应符合要求。
管理措施:
1.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测。作业场所的总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呼吸性粉尘监测,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必须测定1次。
2.给工作空间供给足够的风量,用清洁的风流不断稀释和排出空气中的煤尘,以保证作业环境的清洁。
3.工作面回采前要进行煤层注水,增加煤体内部的水分,使煤层全水份达到4%以上。
4.工作面两道距工作面20~30m范围内应安装风流净化水幕,水幕应覆盖全断面,灵敏可靠,生产期间要指定专人管理,正常喷雾。
5.落差超过0.5m的转载点应设置导煤板,所有转载点都必须安装喷雾装置并实现自动化,做到喷嘴固定,正常使用。
6.采煤机、掘进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采煤机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
7.综采工作面,每6架支架至少安装一道喷雾装置,综放工作面每架架间、放煤口各安装一道自动喷雾,实现移架、放煤时自动喷雾。
8.采掘工作面必须实施综合防尘措施。其它地点按规定洒水除尘。
第7章 水文地质专业
7.1 人的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
7.1.1 管理对象(工种):水文地质工
任务:地面降水观测与防治;地表水观测与防治;地下水水位观测;矿井涌水量观测;矿井下突、淋、滴、渗水点的观测与防治;井下控水构造的观测与防治;矿区范围内地方煤矿;老窑及老空积水区的水文地质调查与防治;水情水害预报;水文地质资料的整理
管理部门:地测科
监管人员:地测科长、水文地质主管、水文地质工程师
任务1:地面降水观测与防治
所需工具:专用记录簿
管理标准:
1.水文地质工应根据观测项目及有关规定,确定观测内容、目的及观测方法。
2.观测前必须备齐专用记录簿和铅笔。
3.对雨量进行观测时,应在设立好的雨量观测站内进行观测。
4.用遥测雨量计观测降水量,遥测雨量计每年雨季前检查、校正一次,当自计纸和墨水缺失时,自行更换自计纸、添加墨水,每月观测一次仪器运转情况。
5.水文地质工观测降水量采用定时分段观测制,非雨季,每日8时观测一次。雨季高峰时,则根据矿区(井)防洪需要具体规定每日观测次数及时间。月终时在降水量统计表中填写月、旬、日最大降水量及出现日期,并对遥测雨量计的记录作时间订正、虹吸记录纸倾斜订正。
6.水文地质工每年雨季前对防水设备、排水沟渠和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防水设备齐全、完好,发现设备不齐全或有老化、损坏现象时及时修理、更换、补充,发现管路不畅通或堵塞时,及时汇报并进行疏通。
7.每年雨季前,水文地质工应制定雨季防治水和雨季三防措施,并编制值班人员时间表,检查抢险队伍人员是否到位,检查是否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任务2:地表水观测与防治
所需工具:自计水位计、专用记录簿
管理标准:
1.井田范围内及其附近地表水流系统(包括塌陷积水区)的观测站要统一编号。
2.每月水文地质工对地表水进行观测一次,雨季或暴雨后根据需要增加月的观测次数。
3.水文地质工使用自计水位计观测水位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校正。必须保证测得关键地形点的最高洪水位,如发现漏测,应立即在断面附近找出两个以上的可靠洪水痕迹,及时测下高程。
4.水文地质工对塌陷积水区和水库进行水位观测,同时在井上下对照图及地形图上圈出积水范围,用求积仪分段计算不同水深的面积,求得塌陷积水区、水库的总积水量。同时,根据地形图和地表水面积,预计不同降水强度的可能汇水量和水位上升情况。
任务3:地下水水位观测
所需工具:专用记录簿
管理标准:
1.井田内井上下水文观测孔应统一编号。
2.水文地质工在测量水位时,严禁使用标志不准或滑动的测绳和电线,当测绳和电线标记与标准纲尺的比长误差超过1/1000时,应重新标定或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