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2:断层的观测与描述
所需工具:工具包、记录本、铅笔、放大镜、地质锤、皮尺、罗盘、坡度规、条痕板、钉子、线绳等。
管理标准:
1.井下回采或掘进中揭露断层时,矿井地质工要及时对断层的进行观测,描述的内容包括断层面的形态、擦痕和阶步特征,断层面的产状要素和擦痕的倾伏角;断层带中断裂构造岩的成分和分布特征,断层带的宽度、充填物和胶结情况;)断层两盘煤岩层的产状要素,煤岩层的层位和岩性特征,断层旁侧的伴生和派生小构造及断层的含水性;断层间的相互切割关系,断层、褶曲组合特征,断层与煤层厚度变化的关系等;判别断层性质,并做好记录。
2.矿井地质工确定断层位置。应根据测量巷道已知标志点到断层的距离和方位,每当断层面成组出现时,则需分别测出各断裂面的位置,并确定出主要断裂面。
3.测量断层面产状与断煤交面线。当断层面产状变化较大时,要掌握其变化特点和原因。实测断煤交面线时,先从巷道两帮上断层迹线向同一盘煤层的顶板或底板的交点拉线绳,然后用罗盘测量出线绳的倾伏方向与倾伏角。此方向即为断煤交面线方向。
4.确定断距。落差小于巷高的断层,可在巷道井壁实测各种断距;断层落差大于巷道高度,且地层出现重复或缺失时,可测得水平断距;落差大且现场不能实测时,可根据钻探、巷探所获得的断层两盘岩层层位进行地层对比,求出两盘同层位之间的距离,即地层断距,并据此换算其它断距。
5.矿井地质工上井后要及时对断层进行描述,一般以素描为主,再配合一些必要的数据和简要的文字描述。主要有巷道剖面图加注数字;巷道平面图加注数字;巷道平面图加小断面图;巷道平面图加巷道剖面图。
6.回采工作面的断层矿井地质工应每隔10~30m跟踪观测一次,生产需要时加密观测,观测方法及要求与一般的断层相同。
任务3:褶曲的观测与描述
所需工具:工具包、记录本、铅笔、放大镜、地质锤、皮尺、罗盘、坡度规、条痕板、钉子、线绳等。
管理标准:
1.矿井地质工观测并记录褶曲的位置、倾伏方向和倾伏角;褶曲两翼煤岩层和褶曲面的产状要素;褶曲与煤层变化、顶板破碎关系。
2.顺层的水平巷道当其走向变化大时,矿井地质工应加密产状观测来控制褶曲的形态。
3.上下山及石门、大巷遇褶曲时,矿井地质工用巷道剖面图结合岩层产状观测来控制。
任务4:陷落柱的观测与描述
所需工具:工具包、记录本、铅笔、放大镜、地质锤、皮尺、罗盘、坡度规、条痕板、钉子、线绳等。
管理标准:
1.陷落柱的形状、大小、陷落角及位置。
2.陷落柱与正常煤、岩层的接触关系,陷落柱周围煤、岩层的产状变化。
3.陷落柱内岩块的性质及充填物的密实程度、大小和层位时代;陷落柱体与围岩接触部位的充填物性质和特征。
4.观测陷落柱的含、导水性。
任务5:提交地质预报及地质资料
所需工具:记录本、铅笔、
管理标准:
1.矿井地质工定期提供地质预报,地质预报分三种:年报、月报和临时性预报。
2.矿井地质工所书写的地质预报的内容应包括地质对象(断层、折皱、变薄、陷落柱、变质带等)的位置、对象、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区的措施等。
3.矿井地质工所书写的地质预报必须保证能够指导煤矿正常安全生产。
4.矿井地质工随着采掘工程的推进及时收集现场地质资料,确保资料完整统一。
1)描述地质现象,应做到内容完整、重点突出,客观地反映地质现象的真实情况。
2)一般情况下用放大镜和肉眼在现场进行观察、描述;若有特殊需要,可采取岩样在室内磨片,用显微镜或化学方法进行鉴定。例如可用浓度为5%的稀盐酸试剂滴在岩石标本上,若发生气泡,即可确定碳酸盐成分的存在。
3)靠近露头受风氧化影响的岩石,应加密详细观测描述。
4)当巷道内的金属支架、铁轨、电缆对罗盘有干扰时,不得使用罗盘观测,煤岩层产状可采用几何丈量法求得。
5)要采取具有典型特征的岩石作为标本,放在标本箱内妥善保存。标本上要贴标签,注明岩石名称、标本的形状特征、取样地点、层位及取样时间。
6)矿井地质工作要做到现场和室内相结合、宏观和微观相结合,钻探和物探资料相结合,综合分析利用。
5.矿井地质工应及时整理井下原始观测资料,上井后必须当天完成上表、填图、两天内整理完成各种台账、卡片的归档,根据标准化的内容要求矿井地质工应及时做好地质构造素描、实测剖面素描等素描图绘制。矿井地质工应采用微机绘制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及其它矿井地质图件。
矿井地质工管理措施:
1.矿井地质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矿井地质工必须熟悉《矿井地质规程》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3.矿井地质工必须经过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掌握一定的防灾和避灾知识。
4.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和《矿井地质工作手册》中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5.矿井地质工提交的各类成果资料必须经地质主管技术人员或地质科长把关确认。原始地质资料应及时复查、核实,确保提供的地质资料准确无误。
6.矿井地质工的原始记录必须在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门的地质原始记录簿上。记录簿应统一编号,不得缺页、破损,妥善保存。
7.矿井地质工在井下现场发现重大地质异常或有可能危及安全生产的地质问题必须及时汇报。紧急情况可直接向矿调度或有关领导汇报。
8.定期根据集团公司及矿相关规定检查矿井地质的年度全部地质预报、地质报告。
7.1.3 管理对象(工种):井下测量工
任务:井下导线与水准的测量;中腰线的标定;现场记录;数据的计算;填图
管理部门:地测科
监管人员:地测科长、井下测量工程师
任务1:井下导线与水准的测量。
所需工具:测量仪器、工具;记录本及有关资料
管理标准:
1.井下导线点分永久点和临时点两种。所有测点应统一编号,并将编号明显标记在点的附近。
2.观测时记录者帮助置镜、搬运仪器;记录时,记录者应站近观测者,认真听记复读,发现错误或超限时,应告诉观测者重测,把好质量关。
3.前视要选好测点,标清点号,不用的点应及时打掉,观测点位移或被破坏后重测新点应重新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