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液压系统的油量和各油管接头控制阀密封是否完好,油压系统要调整到“0”位。
5.制动装置、摩擦离合器、锁紧装置是否正常,必要时进行调整。
6.水泵转动是否正常,排量压力应达到要求。
任务2:钻机安装
所需工具:钻机
管理标准:
1.钻机安装前井下钻探工要清除浮煤、矸石,整平底板,设置地梁木,选择适当位置安放钻机。
2.钻机主轴中心线对准钻孔位置,井下钻探工摆正钻机架,机座与地梁木之间用螺栓连接,固定于基台木上,打上立柱。
3.钻机立轴、天轮前缘切点与钻孔必须在一条中心线上,立轴角度井下钻探工必须决定与钻孔设计一致。
4.井下钻场井下钻探工应保持整洁,钻杆用木架要垫起、排放整齐。
5.井下钻探工对井下钻场所必须具备的安全设施及条件进行检查,确保在上山工作面或独头巷道探水时,应有安全躲避硐室及安全撤离措施;井下钻场应设专用电话;放水前要疏通事先挖好的水沟;探水人员应备有自救器;工作人员进入钻场必须首先检查钻场周围的支架、顶板、工作面及两帮的安全情况是否良好,如有不安全因素,不得工作。
任务3:钻探
所需工具:钻机
管理标准:
1.钻探时,井下钻探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1)打开立轴箱时,横、立轴齿轮应加防护罩。合立轴时,应待齿轮停止转动后进行。
2)禁止用手和脚直接制动机械的运转部件。
3)操作高压电器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脚踏绝缘垫。
4)在探放水钻机后面和前面的给进手把活动范围内,不准站人,防止高压水将钻具顶出伤人或给进手把翻起打伤人。
5)操作人员应穿戴整齐,扎紧袖口,防止被动转动部件铰着。严禁戴手套挂皮带,皮带轮必须设有防护装置。
2.正常钻进时,井下钻探工应保持压力均匀,要随时观察仪表,注意钻速、钻井液消耗量和回水颜色变化等。若发现孔内有异状物应及时处理。为防止埋钻,钻具下至距孔底1~2m时,钻机工应立即开泵送水,见返水后才能钻进。钻进中一旦发现“见软”、“见空”、“见水”和“变层”, 钻机工要立即停钻,丈量残尺并记录其深度。
3.在钻进中,若发现孔内涌水时,井下钻探工应测定水位和耗水、涌水量。采用胶塞或水泥止水时,钻机工应先按设计要求试压,达到预定抗水压力,并保持30分钟后,套管不松动、不漏水,再安装止水阀门,方可钻进。止水套管的接头钻机工必须使用棉丝、铅油严加密封,防止漏水。钻孔内水量、水压过大时,钻机工应立即停钻,但不得拔出钻杆,需继续钻进时,必须采取反压和防喷措施。
任务4:钻探工作收尾
所需工具:钻机
管理标准:
1.每竣工一个探放水钻孔,井下钻探工都必须核实该孔的方位、孔斜角度,并重新丈量钻杆长度,核实钻孔实际深度。撤钻时,应在原孔所在的帮或顶位置打上明显标记,并通知测量部门测出该标记点的坐标、标高。
2.透老空后,如孔内无水流出,经瓦斯员检查有害气体溢出时,井下钻探工应立即用木塞、黄泥封闭。
3.井下钻探工要认真监测钻孔水量和有害气体变化情况,做好记录,遇有异常情况变化时,应立即报告调度室。
管理措施:
1.井下钻探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井下钻探工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3.井下钻探工必须经过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掌握一定的防灾和避灾知识。
4.井下钻探工必须严格执行工种岗位责任制和各种防范事故的措施。
5.机开钻前,井下钻探工要认真了解设计和施工的要求,否则不得开钻。
6.井下钻探操作不规范,未按操作标准操作的,按一般“三违”处罚,造成不良后果,视情节轻重按“三违”鉴定标准进行处罚。
7.1.5 管理对象(工种):井下钻探工
主要负责人:钻机工
管理部门:地测科
监管人员:地测科长、钻机组长、钻机工
管理标准:
1.钻机有标注的部位应保持清晰。
2.钻机各仪表和控制手把的位置应使操作者易于观察和方便操作。
3.钻机外露表面不得有飞边、毛刺、损伤等缺陷,除铜管、胶管、作电镀、发黑处理或涂防锈油的表面之外,其他表面都有涂漆。
4.钻机涂漆应均匀牢固,不得有锈斑、皱皮、剥落、裂纹、流挂、气泡等缺陷。
5.钻机经常拆卸的液压管路配带的防护盖完好。
管理措施:
1.各种型号钻机每年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常规检修。机器外观进行擦洗、刷漆。机器部分齿轮、轴承加润滑油,刨卡、离合片老化磨损,螺丝缺失、三角带老化及时更换。液压部分油缸、密封圈、高压油管、齿轮泵、片阀漏油及时补漏。
2.钻机在井下前或地面作业完工后,要送机电科进行检修,经机电科检修合格并取得下井资格证后,才允许下井使用。
7.2 机的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
7.2.1 管理对象(机):遥测雨量计
主要负责人:水文地质工
管理部门:地测科
监管人员:地测科长、水文地质工程师
管理标准:
1.遥测雨量计零部件完整、线路畅通、仪器仪表刻度清晰。
2.按钮灵活,调试合格
管理措施:
1.每年雨季前检查校正一次遥测雨量计的自计钟表。
2.每年雨季期间的雨天,要每天更换自计纸,调整好时间,并定期添加墨水,上紧发条。
3.每月观测一次仪器运转情况,雨季要每天观测一次。
7.2.2 管理对象(机):流速器
主要负责人:水文地质工
管理部门:地测科
监管人员:地测科长、水文地质工程师
管理标准:
1.仪器刻度清晰,仪表技术参数正常。
2.旋转蜗轮灵活,无损坏失灵。
3.音响设备,灵敏可靠。
管理措施:
1.每年送交集团公司检查、维修一次。
2.定时监测计时秒表完好情况,确保计数准确。
7.2.3 管理对象(机):测量仪器
主要责任人:井下测量工
管理部门:地测科
监管人员:地测科长、测量工程师
管理标准:
1.经纬仪应视准轴、水平轴、竖轴关系的正确,侧微器的行差和竖盘的指标差相符合。
2.水准仪应视准轴与水平轴的相互平行,测定i角无误差。
3.光电测距仪仪器加常数、乘常数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