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以上各条认真执行,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3 管理对象(机):小型电器(插销、按钮、接线盒、打点器、电铃、照明灯等)
主要责任人:使用人员 、小型电器修理工
管理部门:使用单位、机电专管组
监管人员:机电专管组、使用单位机电副区长、使用单位机电技术员
管理标准:
1.箱体
1)箱体内部清洁,螺栓紧固,
2)箱体外表无锈蚀,无裂纹,标志齐全。
2.隔爆和接线
1)隔爆面间隙和表面粗糙度应符合规定。
2)接线嘴无裂纹、损伤,接线柱不松动、不秃扣。
3)接地装置符合规定。
4)接线密封符合规定。
3.性能
1)操作灵活、动作可靠、声、光讯号清晰。
2)工作电压、电流符合铭牌规定,无过热现象。
3)隔爆型插销装置符合以下规定:
a电源低于1140V应有防止突然扳脱的启动装置。
b电源为1140V应有电气联锁装置。
4.绝缘
绝缘良好,1140V不低于10MΩ;660V不低于5MΩ;380V不低于2MΩ;127V不低于1MΩ;
5.绝缘与接地
1)绝缘电阻
6KV 100MΩ/km
1140V 50MΩ/km
660V 10MΩ/km
2)接地装置符合规定。
管理措施:
1.小型电器实行统一业务归口管理,建立小型电器专业化管理小组,配齐足够的专管人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到帐、卡、物、图牌板相符。
2.小型电器统一由专管组负责领、发、修、补、试验、验收、保管、登帐、建卡、压号、编号、图牌板管理,每月统计填报运行及消耗情况。
3.小型电器的帐、卡、物、图牌板应做到动态管理,随其使用情况的变化而变化。库存备用的小型电器要有合格证,存放整齐、挂有标牌,管理实现规范化。
4.小型电器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新领的小型电器,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试验。并详细填写检修、验收记录。无验收合格证或无“MA”标志的产品不得入库或下井使用。
5.电煤钻电缆、照明信号电缆的修补工艺和要求严格按电缆修补工艺细则执行。电煤钻电缆检修后,必须做绝缘测定和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再进行真空低温(50℃)干燥,并认真填写各种记录以留备查(冷补除外)。
6.拆除后的小型电器、小电缆必须及时回收上井,交小型电器专管组进行销帐,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存放。逾期不回收上井销帐、丢失或任意损坏者追究原因,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行政处罚。
7.电煤钻必须使用电煤钻综合保护装置,照明、信号必须使用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
8.运行中的小型电器应做到标志牌齐全,上板管理,线路吊挂整齐,严禁出现不合格接头,严禁超压超容使用。
9.专管人员对运行中小型电器必须进行日常巡视和检查并填写巡视检查工作日志,发观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完好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问题,应填写隐患通知单,立即通知使用单位限期落实处理。
10.以上各条认真执行,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4 管理对象(机):电缆
主要责任人:采掘电钳工
管理部门:使用单位 机电科
监管人员:机电专管组、使用单位机电副区长、使用单位机电技术员
管理标准:
1.外观检查三相电缆护套无明显损伤,不露出芯线绝缘或屏蔽层,护套损伤伤痕深度不超过厚度的1/2,长度不超过20mm,无老化现象。
2.铠装电缆钢带、钢丝不松散,涂有防锈油。
3.电缆标志齐全、改变电缆直径的接线盒两端、拐弯处、分岔处以及沿线每隔200M均应悬挂标志牌,注明电缆编号、电压等级、截面积、长度、用途等项目。
4.电缆接线盒零部件齐全完整、无锈蚀,密封良好,不渗油。
5.电缆上部无淋水。
6.电缆敷设符合规定:
1)电缆用吊勾悬挂。
2)电缆悬挂整齐、不交叉,不落地,有适当驰度,在承受意外重力时能自由坠落,悬挂高度应在矿车、电机车、装岩机等掉道时不致碰撞,在电缆坠落时,不致落在轨道或运载机械上。
3)电缆悬挂的间距:在水平或倾斜巷道内不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超过6m。
4)沿钻孔敷设的电缆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加装套管。
5)综采工作面的电缆、放入电缆槽或夹板内,工作面出口电缆用悬挂或绑扎吊线。
7.使用:
1)不超负荷运行,接头温度不超过60度。
2)工作电压与电缆额定电压相符,千伏以上的橡胶电缆在井下使用时,采用不延燃屏蔽电缆
3)运行中电缆不盘成圈或∞字形。
4)井或巷道的电话或信号电缆与电力电缆分别挂在井巷的两侧,距电力电缆300mm,以上,并挂在电力电缆的上面,在巷道内敷设的电力电缆,高压在上面,高低电缆的间距大于100mm同等电压电缆之间的间距不小于50mm。
8.电缆连接
1)接线盒的额定电压与电缆的电压相符
2)橡套电缆接头温度不超过电缆温度。
管理措施:
1.电缆实行业务统一归口管理,建立电缆专业化管理小组,配齐足够的专业人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到帐、卡、物、图牌板相符。
2.电缆统—由专管组负责领、发、修补、试验、验收、保管、登帐、建卡、压号、图牌板管理,并每月统计填报运行及消耗情况。
3.对帐、卡、物、图牌板必须做到动态管理,随电缆使用情况变化而变化。库存电缆要做到绝缘、耐压试验合格,并有记录,盘放整齐,挂有标牌,管理实现规范化。
4.新领电缆必须进行阻燃和耐压试验,并有记录。回收的电缆必须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规格型号、长度、绝缘验收,详细填写验收记录。无验收合格证、试验合格证和“MA”标志不得入库或下井使用。
5.修补的电缆严格按电缆修补工艺细则进行。修补好的电缆必须做绝缘测定和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再进行真空低温(50℃)干燥,并认真填写每项记录以留备查(冷补电缆不在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