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和灾害处理措施。
4.10 钻窝设计、探放水孔布置的平面图、剖面图等。
5 探水线确定
5.1一般应沿老空积水线或老空边界平行外推60~150m,定为老空的探水线。
5.2用式(1)求得α值确定的界线,定为探放含水层水、断层水的探水线。
![]()
5.3井巷通过导水或可能导水断层前,必须超前探水。探水线(探水起点)至断层交面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m,水压大于2 MPa时应按每增加0.1MPa增加0.5~1m。
5.4一般应以可能出水的老钻孔开孔点为圆心,按式(1)求出d值作半径画圆;或在老钻孔偏斜方位的范围打探水孔时,应以老钻孔水平偏斜距与α值之和为半径画圆,上述两个圆的圆周线即探水线。
6 探放水钻孔布置
6.1探放老空水钻孔,应按巷道的设计方向在其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布置;钻孔应成组布设,其孔数视超前距和帮距而定。
6.1.1竖直扇形面内钻孔间的终孔垂距不得超过1.5m。
6.1.2水平扇形面内各组钻孔间的终孔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
6.1.3探水钻孔的最小超前距或帮距一般不得小于10~20m。亦可用式(1)计算。
6.1.4一般倾斜煤层平巷的探放水孔,应呈半扇面形布置在巷道正前和上帮。
6.1.5倾斜煤层上山巷道探放水孔,呈扇面形布置在巷道的前方。
6.2探放断层水及底板岩溶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
6.3探放水钻孔除兼做堵水或疏水用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58mm。
6.4沿岩层探放强含水层水、断层水或陷落柱水,其超前距可按附录A表A1经验值选定。
6.5巷道接近可能导水的老钻孔探水线时,应向老钻孔布设扇形探水钻孔。
6.6对水压大于1MPa的断层水、陷落柱水或强含水层水,不宜沿煤层布置探放水钻孔。必要时按《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第17条五、六两款的规定执行。
7 探放水钻孔孔口安全装置
探放水钻孔应安设孔口安全装置。孔口安全装置由孔口管、泄水测压三通、孔口水门和钻杆逆止阀(必要时安装)等组成。
7.1孔口管的安装与固定:
7.1.1选择岩层坚硬完整地段开孔,孔径应大于孔口管直径1~2级,钻至预定深度后,将孔内冲洗干净。注浆使孔口管(管周围应焊扶正肋骨片)与孔壁间充满水泥浆。待孔口管周围水泥浆凝固后扫孔,扫孔深度应超过孔口管长度0.5m。
7.1.2扫孔后对孔口管必须进行耐压试验。试验压力应大于预计水压并稳定30min后,孔口管周围不漏水时,方可钻进。
7.1.3孔口管插入孔内长度,一般可按附录A表1的经验值选定。
7.1.4节理裂隙发育,岩石松软或破碎,无条件另选放水地点时,应注浆加固后,再安设孔口管。
7.2探放强含水层水或需要收集放水时的水量、水压等资料时,应在孔口管上安装水压表、水门(闸门)和汇水短管等。
7.3对水压高于1MPa且水量较大的积水或强含水层进行探放水时,孔口应安设防喷逆止阀。
7.4在高压水喷出条件下继续钻进时,斜孔应使用孔口防喷逆止阀,倾角50°~90°的钻孔可使用“孔口防喷帽”或“盘根密封防喷器”,钻具可使用“防喷接头”,上下钻可用“孔口反压装置”。
7.5探得水压高于2MPa、水量大于60m3/h,需长期保留时,孔口应使用双水门,下门备用。
8 安钻探水前的技术要求
8.1安钻地点与积水区间距小于探水规定的超前距,或有突水征兆时,应在采取加固措施或用水闸墙封闭后,另找安全地点探放水。
8.2钻窝应避免做在断层带或松软岩层内。
8.3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62条四款规定执行。
8.4钻机安装必须平稳牢固。安好钻机接电时,要严格执行停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