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变电所配电工操作规程
一、非本所值班人员,严禁操作本所一切电器设备。
二、凡操作本所电器设备时必须做到:操作高压设备应站在绝缘台上、穿绝缘胶鞋、戴绝缘手套;操作低压设备时应站在绝缘台上,否则,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穿绝缘胶鞋。
三、停送电时应按停送电的操作顺序,送电时,先送高压后送低压,先送总开关后送分关,先送隔离开关后送断路器,停电顺序与送电顺序相反,一切停送电操作前必须有可靠的电讯联系,方可进行操作。
四、本所高低压开关跳闸后,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再进行合闸送电。
五、凡检修、处理问题时或安装迁移电器设备和电缆时应按规定停电,挂停电作业牌,方可进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