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规定
23、上班前严禁喝酒,班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各项规章制度。
24、井筒维修作业时不应少于2人。
25、井筒检查、维修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电缆,检查、维修电缆时应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
26、多人(2人以上)从事一项井筒维修工作时,要设作业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及检查安全状况。进行井筒维修、检修作业时,不得上、下方平行作业,只能按自上而下的顺序作业。
27、需站在罐笼或箕斗顶上作业时,必须遵守以下事项:
(1)、在罐笼或箕斗顶上必须设保护伞和栏杆。
(2)、进行维修作业人员必须佩带保险带和安全帽,穿工作服及鞋底不易滑动的胶靴,保险带应系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3)、提升容器的速度一般为0.3-0.5m/s,最大不能超过2m/s,加减速不得超过0.75m/s2。
(4)、检修用的信号必须安全可靠,要有备用信号。使用对讲机要按规定操作,使用后妥善保管。在井筒中要防坠落、防林水,确保信号畅通。信号联络要有问有答,凡是联系过程中没有明确回话的,不得进行下一步操作。
(5)、作业所需用的工具、量具必须拴牢白布带,另一端应固定在可靠的位置,以防工具坠落。
(6)、作业所需的零配件、器材要放整齐牢靠,小型零件应装箱放在罐笼(箕斗)顶部,采取措施,以防坠落。
28、在井筒作业时,应在作业前检查井筒中是否有容易坠落的杂物,并从上至下予以清除。井筒内有人工作时,井上、下及井筒各出口应设警戒,10m范围内不准有无关人员。
29、需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编制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0、工作终了或挪动工作位置,需要摘下安全带,要注意不要把别人的挂钩也摘掉。
31、搭木跳板行人或站在上面作业时,木跳板的厚度不应小于60mm,宽度不得小于180mm, 木质不得有腐蚀或裂纹。 木板与木板、木板与井架之间要用铁丝捆牢,不得滑移和翘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