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铲钳工与其它工种联合作业一般规程
第十四条 接到维修任务时,首先明确维修总负责人,负责联合作业统一指挥。吊车司机必须听从起重工的指挥。
第十五条 联合作业时,工程设备司机要按照维修负责人的手势进行操作,手势规定如下:
1、手掌摆动,表示要求工程设备移动,设备移动方向应与手掌方向一致。
2、手握拳头,表示要求工程设备停车。
第十六条 工程设备起动前应鸣笛示意, 并了望四周,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能移动设备,移动时必须使用一档。
第十七条 联合作业时,现场人员要与工程设备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第十八条 确认检修全部完毕后,检修负责人清点人员、工具,摘取检修工作牌,并通知辅助设备和检修人员撤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