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防爆检查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班前不得喝酒,班中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二、需停电检查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瓦斯浓度在1 %以下方准许打开隔爆外壳,经验电、放电后方可进行检查。
三、检查出的问题当场不能处理时,可通知有关单位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失爆的设备不准送电运行。
四、继电保护整定不合理的装置,通知有关人员,重新进行调整。
五、清点检查用工具、仪表、零部件、绝缘材料,检查验电笔是否保持良好状态。
六、需要停电检查前,应提前与有关部门(区队)取得联系。
七、电气设备入井前检查:
1、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对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间隙及接线引入装置等隔爆部位进行详细检查。隔爆性能必须符合防爆标准的要求,严禁失爆设备入井。
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
3、必须填写入井设备检查记录,合格的设备方可签发入井合格证。
八、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
1、防爆检查员在井下检查电气设备时,应与所在地区负责人或维护人员一起检查。
2、设备周围环境是否清洁,有无妨碍设备安全运行和检修的杂物。
3、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有无缺损。
4、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歪斜及震动现象。
5、设备完好,符合防爆性能和要求,做到:
(1)电源电缆、控制线和信号线电缆接线规范,引出引入密封良好,不用的喇叭口应用档板封堵严密,无失爆现象;
(2)有无异常声响、过热、异味;
(3)控制部分、闭锁装置、信号显示是否正常、有效;
(4)接地(接零)应规范、牢固、无锈蚀。
6、检查工作完毕后,填写检查卡片或检查记录。在检查中发现失爆或重大问题时,必须责令被检查单位当场处理,检查员在现场监督直至处理完后方可离去。
九、防爆检查员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向主管人员汇报,并填写检查报告单,送交有关单位限期解决。
第二节、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应检查下列各部分是否正常
1、 检查过卷装置、限速装置、紧急制动器、脚踏开关及闸水磨损开关各部闭锁开关是否灵活可靠;检查深度批示器所标志的位置是否与实际相符;检查工作制动闸是否灵活,是否需要调整。
2、 检查润滑油量是否充足、清洁;油路是否畅通;油圈转动是否灵活;油压是否正常(2kg/cm)。
3、检查各部分螺丝、键、销子及活滚筒齿轮有无松动情况;齿轮和其它部分声音是否正常;减速器是否有足够的润滑油;轴轮温度是否正常;钢丝绳缠绕是否整齐;机电刷压力是否均匀、正常,接触是否良好,声音信号是否正常。
4、检查制动闸的油压是否达到规定,管路是否漏油。
5、制动闸的操作过程不得超过全行程的3/4,紧急闸要达到制动目的。
6、制动闸和紧急闸不用同一闸时,调整时必须把滚筒固定后方可进行。
二、操作中应注意事项:
1、在任何情况下无信号和信号不明时不得开车,在运行过程中如遇信号,应立即停车询问清楚后再行开车。
2、起动时应慢慢推动控制手柄,使电动机速度均匀地逐步地加快到正常速度。
3、 运转中必须注意深度指示器所指的位置,注意电流表、电压表、速度表、油压表及其它仪表是否正常,倾听齿轮和其它部分的响声。如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处理。
4、经常检查电动机和轴承温升及润滑系统的给油情况,电动机温升不得超过铭牌规定。
5、绞车如需换向运转,必须先停车,待电机稳定后方可换向,绞车在运行过程中不得调整制动系统。
6、 使用制动不可用力过猛,无紧急情况不得使用紧急闸,使用紧急抱闸后,必须对各部机件和钢丝绳进行彻底的检查,认为无问题,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