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车跟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规定
1.1.跟车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懂得机车的基本构造原理,并能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故障。
1.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不来交班人不准脱离工作现场。
1.3.交接班应做到下列工作:
1.4.斜井人车跟车工负责每班作一次人车手动落闸试验,并协助人车专职维修工做好有关的人车检查和试验工作。
1.5.平巷人车跟车工负责摘挂红尾灯。
2.运行前检查
2.1.斜井人车跟车工应做下列检查:
2.2.接班后检查人车的各部件、连接装置、手动落闸机构等,特别要使人车自动落闸机构闭锁处于打开位置,制动装置应灵活可靠;一切检查合格后才能运行。
2.3.检查乘车秩序,乘应座好,不得超员,人车联接处严禁站人,人车的安全防护链必须挂好。
2.4.检查乘员,不准携带超长、超宽的工具,不准将火药、雷管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物品或其他物品带入车内。
2.5.平巷人车跟工应做下列检查:
2.6.接班后检查连接插销、链环、人车联接装置、碰头等,各部件应良好。
2.7.检查乘车秩序,乘员应座乘;不得超员,人车联接处严禁站人,人车的安全防护链应挂好。严禁将头和身体的任何部位探出车外。
2.8.检查乘员,不准携带超长、超宽的工具,不准将火药、雷管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物品或其他物品带入车内。
3.运行操作
3.1.斜巷人车跟车工按下列要求操作:
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先放一次空车,证实巷道和轨道确无引起掉道的危险时,方可运行。
要熟悉信号,必须随身携带专用人车信号发射机,发送信号时必须准确;下班时必须将信号机交回充电室按时充电。
必须坐在人车运行方向的第一节车的第一个座位上,行车时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