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牵引网络杂散电流防治技术规范 本标准是在1984年3月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煤矿井下牵引网络杂散电流防治技术暂行规定》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替代《煤矿井下牵引网络杂散电流防治技术暂行规定》。 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矿业大学、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志宏、苏晓龙、缪亚新、李伟民、谢晓夏。 本标准由中国矿业大学负责解释。 煤矿井下牵引网络杂散电流防治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牵引网络和有关生产地点杂散电流的安全值和限制杂散电流值的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有架线电机车运输系统杂散电流的防治。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