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遵循验电、放电、挂短路地线的顺序进行工作。装设短路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短路地线时顺序与此相反。
2.在由变电站(所)配出线路的各机房、车房内进行停送电工作时,应事先与变电站(所)联系,与变电站(所)的值班员配合好,依照工作票的顺序进行操作。操作按本条1款执行。
3.在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上工作时,必须切断前一级反
送电的电源开关。并在前后两级反送电的开关上悬挂“有人
工作,禁止送电”的标志牌和装设短路地线。送电时必须联
系好,由专人联系,专人送电。严禁不经联系盲目送电或约定时间送电。
4.在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的门上应加锁和悬挂“反送电开关,小心有电”的标志牌。
5.操作高压开关应按下列顺序操作:
(1)送电合闸操作顺序应为:先合电源侧刀闸(隔离开关),后合负荷侧刀闸,最后合油断路器。
(2)停电拉闸操作顺序应为:先拉油断路器,后拉负荷侧刀闸(隔离开关),最后拉电源侧刀闸(隔离开关)。
(3)禁止带负荷拉或合刀闸(隔离开关)。
(4)操作刀闸(隔离开关)时应果断迅速。
第16条 同一供电系统和同一控制系统有多人同时工作时,必须注意互相之间的影响和相互之间的安全。凡因停送电影响他人安全的地点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一般不准同时作业。
2.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以保障他人安全。
3.必须同时工作时,要分别挂停电牌,并指定专门联系入负责联系各相关工作环节的进度,各环节均结束工作且人员撤离后方可送电。
第17条 在继电保护、仪表等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将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不得将二次侧永久接地点断开。
2.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必须用短路片或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铜线。短路片和铜芯线必须紧固,接触良好。
3.严禁将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和接地。
4.在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上工作时,必须停电后再
工作。如停母线电源确有困难时,也必须断开油断路器及上下刀闸(隔离开关),放置绝缘隔板后再进行工作(停电时按第15条中的5、(2)款执行)。
5.在二次回路上进行通电试验时,为防止由二次向一次反送电,应将二次回路断开并取下二次回路的保险后,方准进行工作。
第18条 检查、检修各种大型固定设备的电气系统时,必须按下列规定执行:
1.必须经主管领导和主管技术人员批准,方可进行。
2.维修电工必须将检修、检查内容、时间和停电的范围及有关的注意事项向值班司机讲明,并做好检修、检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后,方准进行工作。
3.检修、检查时,停、送电操作应由司机按操作顺序规定进行操作。维修电工做好监护工作,严禁违章作业。
第19条 两条线路并联或并联回路中的电缆被砸重新接头时均需定相。找好相序后才准许并联运行,其定相步骤和方法如下:
1.准备一个一次电压与线路电压同等级的电压互感器和量程大于200伏的电压表。互感器与电压表必须正常可靠。
2.将电压表接于互感器二次侧。
3.将一条线路停电,经验电、放电,确认无电压后,将线路中的一相用铜导线接于互感器的一个接线柱上。
4.从电压互感器的另一个接线柱上引出一根导线,并将导线固定在高压试电笔验电的一端。操作人员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持验电笔手把。此时工作人员应与互感器和导线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