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线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高低压架空线路上的一切工作人员。
第2条 本工种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师鉴定无影响工作的病症(体检每年一次)。
2.具备必须的电气知识,掌握一般的操作技术,并熟悉电工仪表的使用方法,经考试合格,取得由主管部门发给的操作证,持证上岗。
3.掌握紧急救护知识,学会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必须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3条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到现场从事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工作。
第4条 对任何违反本规程的命令不应执行,并向发令人说明理由,必要时报告上一级领导。
第5条 本工种工作人员按本规程要求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本工作半年及以上者,应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参加工作。
第6条 在工作中若发生事故,要认真进行事故追查,找
出原因,吸取教训。
二、操作前准备工作
第7条 工作负责人要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讲清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第8条 工作前要认真清点、检查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备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须完整、可靠。
第9条 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停送电、装拆短路接地线。挂停电作业警示牌,有反送电可能的刀闸,加绝缘隔板。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已停电的通知后,指令安全负责人进行验电,在确认线路已停电无误后,立即下令在作业区两端装设短路接地线,经安全负责人检查合格后,通知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方可发令开始作业。
三、操作
第10条 线路巡视
1.巡线工作应由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巡线时必须由2人进行。
2.巡线人员禁止攀登杆塔。
3.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行进,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线路已停电,也应认为随时有送电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