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安装电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井下安装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2、井下安装电工必须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电气设备防爆标准(GB3836)》中的有关规定。
3、井下安装电工必须认真遵守执行《井下一般电气操作》有关规定》
4、具备电工基础知识,了解所安装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牲征、工作原理、设备电气系统力和矿井配电线路情况。
5、掌握电气防灭火方法和触电抢救知识。
6、井下安装电工必须应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二、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不准喝酒,班中不得做与本职无关的事情。
2、在立井井筒和距井口3米以内的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和保险带,随身工具应有防脱落措施,以防坠落。
3、在井下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送电;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在井下使用普通型电工测量仪表时,所在地点必须由瓦斯监测人员监测瓦斯,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允许使用。
4、井下安装如需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执行。
5、入井安装的防爆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