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钻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煤电钻司机必须熟悉煤电钻的性能及本规程,经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持证上岗。 2、当工作场所周围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1.5%,停止作业, 撤离人员。 (二)使用前准备: 1、各部分紧固件是否有松动或脱落丢失。 2、手柄开关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3、风叶是否齐全完好,有无与外壳相碰现象。 4、电缆有无破损,接地是否良好,电气保护是否齐全。 5、防爆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6、工作点与工作面支护的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7、使用前煤电钻综保漏电试验动作可靠。 (三)开机: 捏合开关手把,接通煤电钻综保控制回路使接触器吸合,煤电钻得电运转进行工作。 (四)停机: 松开手柄开关,煤电钻综保控制回路断电,煤电钻失电停机。 (五)运行中注意事项: 1、减速箱内有无异声。 2、严禁用铁棒或铁管在煤电钻工作时给予外力。以防损坏绝缘材料或损坏煤电钻。 3、煤电钻综保必须具有实验接地。 4、煤电钻不得放在易进煤屑尘土的地方。 5、严禁检修煤电钻时带电操作。 6、煤电钻减速箱定期润滑。 (六)紧急停机: 1、工作地点和工作面支护质量出现异常。 2、钻头被卡住时。 3、外壳温度上升至50℃一60℃时。 4、减速箱运转发生不正常声音或撞击声。 5、风叶脱落。 6、有工作人员触电。 (七)其它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