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井10KV停送电制度及操作规程
1、降压站和配电室正常停送电倒闸操作必须按照《现场操作规程》规定的步骤,并和调度、机电部调度取得联系,统一思想后方可进行。注意操作前联系内容要双方重复,以免发生误操作事故。
2、由队、部、矿有关领导及机电部调度批示的操作必须在得到命令、重复命令,问清对方的姓名并进行登记,并与机电部调度取得联系后,方可进行操作。
3、事故时,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可立即进行操作,事故立即汇报机电部调度,并记录操作程序及时间。
4、凡在降压站(配电室)所有设备的馈出线路上工作时,必须由该工作负责人到降压站(配电室)办理停电手续,在得到值长允许后方可工作,送回工作票及对号牌(送电牌)后,方可送电,并由工作负责人进行有关停电登记和进入要害登记。
5、降压站(配电室)所属设备上工作完毕,值长必须进行如下检查:(1)短路接地线是否拆除。(2)是否遗留工具及杂物,设备是否完好。
6、凡备用设备送电时,降压站(配电室)值班人员必须仔细检查,确无影响送电的问题时方可送电。
7、一切操作应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并认真填写操作票,由值长审查后,二人进行模拟操作,无误后由监护人加盖“以下空白”章,正式操作一人监护一人操作,执行重复命令制,操作完毕由监护人加盖“已执行”字章。
8、下级站(室)电源的停送电工作一定要与调度、机电部调度及上一级站(室)联系好后再进行,事后应向机电部调度及上一级站(室)汇报操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