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钩信号工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全省各类煤矿从事掘进运输把钩信号作业人员。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把钩信号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3条 把钩信号工必须掌握所在工作地点的提升运输线路及巷道技术参数,懂得所使用车辆、挡车设施、信号设施的结构、性能及使用方法,熟悉列车组列、联接装置的选择。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
第5条 执行作业地点技术特征牌板中对物料运送的要求。
第6条 挡车设施必须处于常闭状态,在上部平车场严禁有余绳开车。
第7条 严禁用代用品代替联接装置。
第8条 执行岗位责任制睡交接班制度。
第9条 严禁用矿车运送人员,严禁扒、蹬、跑车。
第10条 严禁他人代替摘挂钩或发送信号。
第11条 提升时严禁非把钩信号工进入车场,已进入提升区段的要躲入安全地带。
1、严禁用空钩头拖拉钢轨等物料。
2、下山掘进,上提车辆正常使用尾绳。
四、准备工作
第14条 上岗后必须详细检查挡车设施、连接装置、提升钢丝绳25米以内的质量、信号设施、道岔及其他设备设施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或符合标准,若不符合提升要求严禁提升。
第15条 详细检查岗位范围内有无影响安全提升的隐患,有无其他工作人员在提升区段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升。
第16条 认真检查车辆装载和组列情况,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第17条 运送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以及特殊物料,必须制定安全提升措施。
五、操作顺序
第18条 操作顺序
运行前,联环→挂钩头→挂保险绳→发开车信号。
停车后,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