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记录
12)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设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备和应急演练支出记录
1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记录
1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记录
1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品支出记录
1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记录
17)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记录
1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记录
19)制定安全费用按已确定标准及时、足额提取、并按照规定使用范围支出,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20)安全费用年度使用计划,对安全费用按已确定标准及时、足额提取、并按照规定使用范围支出、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结余账目
21)安全费用项目管理台账 项目完成要进行验收,并有验收记录
22)足额提取、存储和使用风险抵押金,并按时交纳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记录
23)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实行五级排查隐患,煤矿要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必须停产整改、及时上报并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进行“五落实”管理;煤矿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延伸到各个岗位、每位职工,明确各层级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责任人、时限要求,构建从岗位、班组、区队、专业科室部门到矿井的五级隐患排查防控体系。实施六步闭合治理,矿井、专业科室、区队、班组、个人每一层面对查处的问题一律按照排查、记录、汇报、整改、验收考核、统计分析“六步”程序进行闭环管理,保证细致入微无漏洞,全面防范无死角,建立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24)煤矿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矿长安全隐患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当月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隐患,按照省政府安委会《重大事故隐患应急预警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对当月隐患确认级别,并进行整改监督。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排除治理台账和重大安全隐患信息档案
25)查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登记表、验收记录重大安全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治理方案,要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治理方案按规定进行审批。对暂时难于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实施连续监控并有记录
26)对治理结束的事故隐患,应当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及时跟踪销号记录
27)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煤矿应按规定配备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等专业的副总工程师有文件
28)矿井必须建立完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重点包括:企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生产作业计划等的编制、审查和决策;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与应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