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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作业通用标准篇
2019-04-27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煤矿作业通用标准篇
  1 班前会
  1.1 基本要求
  1.1.1 每个上岗干部和职工,都应按时参加班前会,了解情况,接受任务,熟记安全注意事。
  特别提醒:不参加班前会者不准上岗。
  1.1.2 值班队干部、跟班队干部、当班班组长要认真组织好班前会。
  1.2 班前会内容
  1.2.1 认真及时传达上级的有关指示、指令和有关规定要求。
  1.2.2 认真传达上一班的安全生产作业情况和作业现场情况。
  1.2.3 认真安排本班的安全生产计划、要求和班前准备工作应注意的事项。
  1.2.4 掌握本班上岗职工的身体和情绪状况。
  特别提醒:1.身体欠佳、精神不振者不准下井。
       2.酒后不准下井。
  1.2.5 检查职工持证上岗情况。
  1.2.6 安排工作过程中动态安全联保、互保工作。
  1.2.7 安排携带本班所需的配件和工器具。
  2 班前准备
  2.1 更衣:按规定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2 携带
  2.2.1 携带好随身作业工具,保证行动安全方便。
  特别提醒:有问题的要及时更换。
  2.2.2 井下工领取矿灯和自救器时,要检查是否齐全完好,性能是否可靠。
  2.2.3 刀、斧等锋利工具应套上护套,以防碰伤他人。
  2.2.4 携带便携式瓦检仪的人员,要携带完好、准确的便携式瓦检仪上岗。
  2.2.5 需办理有关工作票和入井证的,应提前办好,并注意随身携带。
  2.2.6 所有岗位人员必须携带安全工作资格证,无证不准上岗。
  2.2.7 高空作业人员,应检查、携带合格的保险带和安全帽。
  2.2.8 检查随身是否携带有烟草和点火物品。
  3 入井
  3.1 所有乘车人员要在规定地点按指挥,顺序上车或下车。
  3.2 必须乘坐专用运人车辆,没有特殊允许,不准乘坐其他车辆,更不准乘坐底卸式矿车或其他重煤车、材料车、平板车等。
  3.3 已发出开车信号或车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更不准在列车行进中扒车、跳车。
  3.4 严禁超员乘车。
  3.5 严禁将身体或携带的长物伸出车外,严禁将所带物件触到架空线。
  3.6 严禁在车内躺卧和磕睡,更不准在车内打闹嬉戏和摘掉安全帽。
  3.7 携带超大物件和运送火工品人员乘车,要严格遵守《规程》规定,服从管理人员安排,不准强乘。
  3.8 车辆掉道时,应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
  4 在井下行走
  4.1在运输大巷行走:要严格执行矿井大巷运输管理制度。
  特别提醒:在横跨大巷、交叉口、弯道时必须“一停、二看、三通过”。
  4.2 在采区巷道行走
  4.2.1 严格认真执行矿上的巷道行走规定,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
  4.2.2 进出工作面,应尽可能走胶带运输巷,严格禁止在胶带或溜子上行走、扒乘。横跨时,必须由人行过桥通过。
  特别提醒:胶带运输机和刮板输送机不论是否开动,都不准在上面行走或跨越。
  4.2.3 跨越钢丝绳时要小心谨慎,无论何时都不准骑着钢丝绳行走,通过弯道,要走钢丝绳外侧。
  4.2.4 通过弯道、交叉口、风口等时,都应一停、二看、三通过,随时注意来往车辆。
  4.2.5 在巷道行走要注意力集中,随时注意路面和巷道支护情况。
  4.2.6 在采区巷道行走,通过一道风门后,必须随手关闭,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
  4.3 携带物品行走
  4.3.1 携带长件器具行走,要注意力集中,要沿巷道进出方向携带,不得横扛和竖扛,避免碰伤人或电灯线等,尤其不能碰触电机车架空线。
  4.3.2 多人扛抬设备或物料行走,要事先与有关人员联系,取得同意后,停车再行人,扛抬行走要协调配合,相互照应,安全抬运。
  4.3.3 携带火工品行走人员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工种(岗位标准化作业标准)要求认真执行,保持一定的间距,中途不准逗留。
  4.4 在采掘工作面行走
  4.4.1 在采掘工作面要时刻注意周围的支护情况,并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4.4.2 采掘工作面行走要走工作面的人行道,不准在溜子道内行走,严禁在支护不全或顶帮有问题的地方站立或休息。
  4.4.3 班中餐时,要先关闭生产设备,到指定地点或安全地点就餐。
  4.4.4 不准随意骑跨越胶带、溜子等运输设备。应走行人过桥或打招呼停机后再过。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要有相应措施。
  4.4.5 不准随意进入无支护的煤壁旁,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要有相应措施。
  4.4.6 不准在工作面相互打闹嬉戏、也不准钻进采空区作业、休息、更不准在井下睡觉。
  4.4.7 采掘工作面因故停风、要自动停下工作,并在班组长和瓦检员的指挥下及时有序撤离工作面。
  4.5 其它井下行走要求
  4.5.1 所有井下职工,都熟悉行走路线,特别是避灾路线,熟悉本矿井规定的各种信号,巷道标志等。
  4.5.2 井下人员走应有序地结伴而行,不要乱动沿途设备,爱护各类设施。
  4.5.3 通过设有挡车栏、档车门的地方,打开通过后要随手关闭。
  4.5.4 已设置栅栏和挂的危险警告牌的巷道,严禁擅自进入。
  4.5.5 通过个别负压较大的风门时,应先打开卸压孔卸压,两人以上合作打开风门,等人员都通过后及时关闭风门,并同时关上卸压孔。
  4.5.6 从有人工作的立体交叉巷道上面通过时,要先联系再通过。
  4.5.7 行进中接近放炮警戒区域时,必须停止行进,听从警戒人员的指挥。
  4.5.8 沿途如发现支护设施有问题或设备电缆有明火失爆以及有特殊烟雾和透水预兆等异常情况,都应及时向矿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并采取力所能及的相应得力措施,同时做好自我保护。
  4.5.9 无论乘车或行走时,非紧急情况,不准任何人随意乱发各种信号。
  4.5.10 井下职工班中及班后乘车、行走等,都必须严格执行本《通用标准》的有关要求。
  5 自救互救
  5.1 井下发生瓦斯、煤层事故
  5.1.1 迅速背朝爆炸冲击方向卧倒,脸朝下(有水沟的地方要靠近水沟侧,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衣物盖住身体裸露部分。
  5.1.2 爆炸瞬间,要尽力屏住呼吸。
  5.1.3 迅速佩戴好自救器并辨别方向。
  5.1.4 沿避灾路线,逆着风流方向走,尽快进入新鲜风流,离开灾区。
  5.2 井下火灾事故
  5.2.1 救火:马上切断电源。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向调度室汇报。马上戴好自救器。
  5.2.2 撤退:位于进风侧时要沿火焰相反方向撤离;位于回风侧时,顺风撤退。
  5.3 井下水灾事故
  5.3.1 位于透水点上方:沿上山方向撤离。
  5.3.2 位于透水点下方:拽住管路等物体闯过水迅速撤离。
  5.3.3 撤离通路被水隔断。
  特别提醒:要迅速寻找位置最高、离井筒或大巷最近的地点躲避;发出呼救信号:间断地敲打铁器或煤墙等。
  5.3.4 老空、老窖透水。必须迅速佩戴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掩住口鼻尽快撤离。
  6 创伤急救
  6.1 止血
  6.1.1 上方立即用清洁手指压迫或止血带结扎出血点(近心端)。
  特别提醒:严禁用电线、铁丝、细绳等代替止血带。
  6.1.2 将出血肢体抬高或举高。
  6.2 骨折
  6.2.1 肢体骨折
用夹板或木板、竹片等将骨折处固定避免部位移动。开放性骨折,必须先止血,并用干净布片覆盖伤口。
  特别提醒:严禁将外露的断骨推回伤口内。
  6.2.2 腰椎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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