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副矿长工作标准
8.1 责任
8.1.1 负责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对矿机电、运输系统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8.1.2 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管理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8.1.3 加强对分管科室的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有关问题。
8.1.4 负责煤矿机电、运输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水害治理方案措施的落实。
8.1.5 负责组织编制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技措工程计划。
8.1.6 根据煤矿的总体规划进行机电、运输、系统规划,监督有关本部门及时进行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保养等,确保其满足要求。
8.1.7 保证煤矿使用的设备,设施“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齐全。
8.2 岗位要求
8.2.1 机电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工程师以上职称能够使用常用计算机办公软件系统。
8.2.2 精通煤矿安全生产规程,有丰富的煤矿生产、机电管理经验,具有丰富的煤矿生产操作流程技能。
8.2.3 具有很强的组织、协调、控制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8.2.4 原则性强、工作认真谨慎、性格稳重。
8.2.5 负责全矿的物资供应工作,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矿用物资、设备采购过程中,认真执行有关规程、标准、技术规范等规定。
8.2.6掌握矿用物资、设备的管理要求,熟悉维简费、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等规定。
8.2.7保证煤矿采购的矿用物资、设备证件齐全、质量合格、供应及时。
8.2.8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物资、资金、设备等供应问题影响现场使用。
8.3 工作内容与要求
8.3.1 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机电、运输系统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8.3.2 组织制定机电、运输等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8.3.3 组织制定机电设备年度考核管理目标和考核奖罚细则。
8.3.4 负责大型机电设备的安装、检修安全管理。
8.3.5 定期组织进行机电、运输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保证人员、时间、奖金、措施、质量“五落实”。
8.3.6 坚持开展煤矿机电、运输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机电专业安全管理水平。
8.3.7 定期召开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会议,研究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8.3.8 参与矿井机电设备、设施的选型、设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