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标准
57.1 责任
57.1.1 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对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做到妥善保管。
57.1.2 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随意毁损、散失和泄密,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出借。
57.2 权限
57.2.1 按规定办理移交、交接,并履行有关手续。
36.2.2 对保存期满的会计档案及时向财务科长汇报,按规定程序销毁。
57.2.3 负责对各个会计岗位编制的会计凭证及附件进行编号、整理、装订,提出规范化的要求。
57.3 岗位要求
57.3.1 具备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
57.3.2 中专及以上学历,财会或相关专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会计员以上职称。
57.3.3 掌握会计档案保管制度,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规定。
57.4 工作内容及要求
57.4.1 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规定,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57.4.2 会计档案存放区要保持清洁、卫生,严禁烟、火等进入。定期检查会计档案保管情况,采取通风、干燥等手段,防止会计档案霉变、虫咬、毁损等现象发生。
57.4.3 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随意毁损、散失和泄密,不得擅自出借。
57.4.4 对超过一年的档案管理,要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反映,及时整改,确保会计档案资料安全、完整。
57.4.5 完善会计档案的借阅制度,做到既妥善保管又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
57.4.6 完成财务科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