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标准
58.1 责任
58.1.1 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环境的建立,负责单位会计电算化系统软硬件的安装和调试的联络工作。
58.1.2 负责发现和解决系统运行中的软硬件操作故障,遇到难以处理的问题时,及时与会计软件开发单位的技术人员联系并配合其解决问题。
58.1.3 做好系统的维护和数据库备份工作。
58.2 权限
58.2.1 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的调阅规定, 调阅会计档案必须经过会计主管和系统管理员批准。
58.2.2 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变动时,对其操作权限做出适时的调整,以保证数据的安全及工作的正常开展。
58.3 岗位要求
58.3.1 具备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
58.3.2 中专及以上学历,财会或相关专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会计员以上职称。
58.3.3 精通会计软件系统,熟悉网络安全和系统管理相关知识。
58.4 工作内容及要求
58.4.1 负责本系统计算机内会计数据的安全性、正确性、及时性和保密性的检查。按58.4.2 做好本系统操作运行情况的总结工作,并提出改进电算化系统管理、操作、维护的需求报告,提出对会计软件系统的改进意见。
58.4.3 对本系统有关资源(包括硬件设备、软件、数据及文档资料等)的调用、修改和更新提出报告。
58.4.4 负责电算化系统升级换版的调试运行工作,确保升级后的新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58.4.5 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及时刻制数据光盘,做到数据的多样存储备份。
58.4.6 完成财务科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