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
4.3部门年度目标:按与公司签定的“工作目标”执行。
4.4每日对工作现场进行巡视检查,随时掌握消防、保卫和车辆安全情况。
4.5每月参加公司安全月例会。总结上月工作完成情况,提出本月工作内容。
4.6每月督促、检查生产技术部对车辆保养、交通安全、驾驶员学习等工作。
4.7每月 28日,召开保安队长工作会议,总结安全保卫和队伍建设情况。
4.8每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一次消防、保卫、交通安全大检查。参加公司组织的春、秋季安全大检查。
4.9每年进行一次消防设施、器材的检验和更换工作。
4.10每年年底前制订出下年度有关消防、保卫、车辆安全管理方面的目标、措施与计划并完成年度总结。
4.11上级领导莅临检查、友好单位参观及重要节假日之前制订出有关消防、保卫、交通安全方面的安全保证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认真执行。
4.12若发生火灾、交通事故、治安案件后三日内组织完成分析,一周内按“四不放过”原则写出总结并上报。
4.13每月3日前进行安全消防交通安全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