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部副部长岗位规范
岗位名称:副部长
岗位层次:管理高级
所属部门:采矿作业部
1 工作职责
1.1 在部长的领导下,分管生产管理工作,对采矿作业部的安全、生产、成本、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1.2 科学组织生产,合理安排生产设备,协调解决采矿作业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所负责的各单位劳动纪律、生产组织进行监督考核;
1.3 负责采矿作业部与销售的协调,及时与销售协调采煤生产计划,在保持矿坑工程的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保证提供数量充足、质量合格的原煤;
1.4 指导、协调采矿作业部外包剥离工程,使其顺利地完成矿方下达的生产任务;
1.5 协助部长制定采矿作业部的机构设置、工作程序、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人事管理办法,以确保采矿作业部工作的顺利进行;
1.6负责对采矿作业部生产作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进行考核,并根据其实际业绩提出晋升、降职、调换和奖惩建议;
1.7 狠反“三违”,并能够以身作则,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
1.8 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当采矿作业发生重大事故时,亲临现场组织处理,协助部长组织召开事故调查分析会,查清原因,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把结果上报有关部门;
1.9 按照ISO14001标准要求,做好采矿作业现场的降尘、煤炭自燃防治、煤矸石排弃及绿化复垦工作;
1.10 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
1.11 协助制定采矿作业部的机构设置、工作程序、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协助制定、完善采矿作业部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督促安全高级主管和各级管理人员组织实施;
1.12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当发生重大事故时,亲临现场组织处理,协助部长组织召开事故调查分析会,查清原因,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13 主持采矿作业部生产例会,协调解决日常生产事宜;
2 工作权限
2.1有权召集业务工作会议,讨论布置业务性工作;
2.2有权对员工执行劳动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纪员工提出处罚建议;
2.3有权制止管理人员的违单指挥和操作人员的违章操作。
3 上岗条件
3.1 基本条件
3.1.1具备露天开采专业本科 及以上学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1.2在本企业露天采矿生产技术相关岗位或其他单位同等岗位工作 5 年以上。
3.1.3 身体健康,能适应本岗位工作。
3.2 专业知识
3.2.1掌握国家和上级主管单位的有关采矿生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
3.2.2掌握露天开采相关方面的知识。
3.2.3熟知本公司的生产过程组织机构设置和岗位构成。
3.2.4 掌握露天开采、经营管理相关方面的知识。
3.3 实际技能
3.3.1能够正确理解本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出相应的各项管理制度;
3.3.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共同开展本专业工作。
3.3.3 具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够撰写一般公文和专题分析。
3.3.4 能够熟练应用计算机进行本专业的工作
4 工作标准
4.1 认真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三大规程组织生产,实现安全生产,实现公司的安全目标;
4.2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编制本部门的年、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完成生产任务,控制生产成本;
4.3 生产工作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
4.4 实现部门的培训目标和任务;
4.5 实现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任务;
4.6 建立生产、成本、质量等全方位制度体系并贯彻执行;
4.7 健全、合理、高效的制定采矿作业部的机构设置、工作程序、管理制度、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