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部主任工程师岗位规范
岗位名称:主任工程师
岗位层次:管理高级
所属部门:采矿作业部
1 工作职责
1.1 主任工程师在部长、副部长的领导下工作。对部门的安全、生产、人员、设备等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1.2 积极采取措施,协调、平衡、解决各生产环节的关系,合理调配人员和设备,使电铲和卡车的效率尽可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从而达到提高产量的目的。
1.3 与穿爆有关人员密切协作配合,顺利完成爆破任务。
1.4 同相关工段密切联系,按维修保养计划做好设备的调配工作,并及时向部长、副部长、反映设备维修问题和使用情况。
1.5 对每月电铲作业范围、土场排弃位置、运输线路做好详细规划和记录,以防止月中、月末验收时遗漏。
1.6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积极监督检查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
1.7 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
1.8 努力提高工程质量,千方百计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监督并检查各生产环节的作业环境、安全状况及工程质量,按安全生产的需要和工作质量标准的需要积极采取措施,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整改和完善,并及时检查所整改的区域和工程的进展情况。
1.9 遇到暴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严重影响生产安全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停产,天气好转后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作业。
1.10 在矿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雨、雪、地震等)的情况下,负责组织设备、人员进行抢救性(补救性)工作,努力降低损失,保证采矿作业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汇报。
1.11 按照ISO9001、ISO14001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负责质量标准化工作;
1.12 完成本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 工作权限
2.1 有权制止违反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规程、质量标准化相关规定的生产作业。
2.2 有权调动生产设备,合理组织生产。
2.3 有权对不利于生产的设计、施工组织提出改进意见。
2.4 有权对当班员工加班情况进行审核。
2.5 有权对当班员工执行劳动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纪员工提出处罚建议;
3 上岗条件
3.1 基本条件
3.1.1 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1.2 在本企业生产管理或相关岗位工作4年以上。
3.1.3 身体健康,能适应本岗位工作。
3.2 专业知识
3.2.1 掌握国家和上级主管单位的有关采矿技术方面的规定。
3.2.2 掌握采矿、安全方面的知识。
3.2.3 熟知本公司的生产过程组织机构设置和岗位构成。
3.2.4 了解安全法律法规、煤炭生产、统计学的相关知识。
3.3 实际技能
3.3.1 能够正确理解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起草本部门的生产组织等方面的规定。
3.3.2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共同开展本专业工作。
3.3.3 具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够撰写一般公文和专题分析。
3.3.4 能够熟练应用计算机进行本专业的工作。
4 工作标准
4.1 积极组织生产,及时完成当班作业计划,施工进度达标率100%;
4.2 做好相关各班交接,做到“面对面”交接;
4.3 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当班隐患及时排除,施工管理中安全事故为零;
4.4 保证当班设备完好,满足出动率要求;
4.5 工程质量达标,施工质量合格率达到95%;
4.6 对上级指令执行率100%;
4.7 施工任务下达准确率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