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科副科长安全管理行为规范
1.岗位职责
1.1协助科长做好辖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科长外出时负责保卫科的日常工作。
1.2定期检查保卫人员执行纪律、遵守制度情况,制止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
1.3组织检查本科内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4了解掌握矿区内的治安情况。
1.5做好全体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全体人员的思想状况。
1.6贯彻实施训练方案,提高全体队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1.7认真处理职责范围内的问题,遇见重要情况应及时上报。
1.8完成科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2.安全工作标准
2.1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确保矿区良好的治安秩序。
2.2按照科里的分工,尽职尽责,搞好本职工作。
2.3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的培训,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职工防火意识,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2.4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对违反内部治安管理行为的事件的处理,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章办事。
2.5加强对煤场、地销门岗的管理,维持正常的销煤秩序,杜绝跑煤、偷煤等事件的发生。
2.6加强对地面吊篮、洗衣机房、更衣室等部位的检查,杜绝火工品的流失。
2.7了解掌握矿区治安情况,做好治安防范、检查整改工作。
2.8经常对矿区治安情况进行巡查,对不同时期,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防范工作。
2.9定期对矿区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器材在事故发生时能正常使用。
2.10加强对矿区重点部位的检查及管理,清除治安隐患,确保安全。
2.11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积极督促整改,对于重大隐患及上级部门查出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跟踪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