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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工作管理标准
2019-04-27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防治水工作管理标准

QG/XQ0226-2009

一、制定依据

本标准根据以下规范的相关条款制定:《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害预测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永煤集团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永煤生字[2007]85号)。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治水工作管理中的基础管理和其他管理内容、评价、考核,适用于防治水工作的基础管理、具体实施与评价考核。

三、标准内容

(一)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机电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成 员:副总工程师 矿长助理 生产科科长(含地质、设计、测量负责人)生产科地质组有关人员 机电科科长 调度室主任 安检科科长 供应科科长 探防队队长(含副队长) 各采煤、掘进队主管队长 机电一队、准备队、运输队主管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矿生产科,生产科地质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和防治水机构的日常运作。

(二)防治水工作责任的划分

1.矿长是煤矿水害防治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全矿防治水的领导工作,保障防治水工作人、财、物的到位与防治水工程的实施。

2.总工程师对煤矿水害防治负全面技术责任,定期主持召开防治水工作会议,专门研究、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问题,检查防治水工作的落实、执行情况。

3.采掘副矿长对采掘工作面内的防治水工作负责,积极组织、治理采掘工作面涌水,对工作面排水设备的完好、水仓及时清挖、治水措施落实负责。

4.机电副矿长对采区及矿井排水系统完好及正常运转负责,确保矿井抗灾能力符合有关规定。

5.安全副矿长对矿井各项防治水措施的落实负监督检查责任,对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等排水系统的完好负监督检查责任。

6.安全检查科负责监督矿年度防治水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地测部门下达的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防治水工程的施工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7.调度室负责各工作面水仓、井底泵房沉淀池、水仓清淤的日常监督与协调工作,对矿井雨季“三防”工作负责。负责对探防队钻孔到终孔位置的验收工作。

8.机电科根据防治水计划和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及说明书的要求以及生产部防治水工程的批复内容,保证排水等设备购置,保证排水设备的配备,定期对排水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不合格排水设备及时整改,并根据矿井生产情况,备足一定量的排水设施。负责突水抢险期间全矿范围内的水泵、水管等重要设备材料的调配,保证抢险工作顺利进行。负责采区供电、采区水泵排水能力测定及对有排水设施的区队排水设施进行监督等工作。

9.生产科地质组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主要包括:根据公司审批的中长期水害防治规划,编制年度、月度防治水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地质及水文地质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矿井水害的预测预报、矿井防治水方案的编制和报批、防治水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及检查落实、防治水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钻探原始资料的收集及编录工作、根据钻探工程和底板改造工程进行分析总结、矿井生产所需的各类地质及水文地质图件及地质说明书的编制等工作。

10.生产科测量组对每组钻场的钻机窝设置基准线,基准线垂直巷道中线。

11.供应科负责防治水设备及主要材料的采购供应,进矿散装水泥数量的核定,保证供应,不得影响各项防治水工作的进行。

12.探防队依据生产科设计说明书负责组织防治水工程的施工及安全技术措施、井下钻探操作规程、井上下注浆操作规程的编制、报批和贯彻执行,负责钻探原始资料的收集及编录工作,且要对钻探工程和底板改造工程进行分析总结,对防治水工程质量负责。

13.各采掘单位对所施工头面的排水系统负责。

14.回采工作面排水系统责任划分

回采工作面形成前顺槽排水系统由掘进队负责,在巷道低洼处安装排水能力不小于150~200m3/h的排水设备;工作面形成回采系统后,必须根据地质部门预测的正常-最大涌水量,由掘进队在合适地点施工相应容量的水仓,由采煤队或矿指定单位安装最大涌水量1.2倍能力的排水设施(泵、管路)。工作面准备期间,排水系统由准备队或指定单位负责,工作面回采期间排水系统由采煤队负责。责任区队负责水仓日常的清淤工作。

15.矿井、采区排水系统责任划分

机电一队负责水仓淤积状况如实汇报和排水管网检查,对中央泵房、采区泵房排水设备负责。

16.矿建立防治水安全网,各区队队长、技术队长、技术员、验收组长及验收员为防治水安全检查员。全体员工都有责任把发现的突水征兆和突水险情及时报告调度室、生产科地测部门,调度室要把落实后的水害情况立即报告总工程师、矿长,以便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把水害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经矿领导同意后报公司调度室及生产部。

(三)防治水工作技术管理

防治水工作要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坚持“立足采面、探查先行、以堵为主、疏堵结合、分类治理、综合防治”24字防治水方针,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措施。

1.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防治水工作的基础,对各采区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水文地质调查、勘探和观测工作,查明矿井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规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

2.根据生产计划安排,及时提供水文地质资料,编制年、月水文地质预报及防治水计划。

3.建立健全地面及井下水文观测网。对井田内的地面水文长观孔、井下水文观测孔以及矿井涌水量每月观测3次,并及时将观测结果填写到(涌水量观测成果+)台帐上和绘制到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上。

4.在受水威胁的地区,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掘工程施工前,应对其周围的地质构造、裂隙发育、水压、采空区积水量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及时编制水害预报。

5.当生产安全受到水害威胁而又未采取探放水安全措施时,地测部门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6.工作面的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施工措施(包括带压开采方案及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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