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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管理标准
2019-04-27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爆破管理标准

QG/XQ0222-2009

一、制定依据

本标准依据以下规范的相关条款制定:《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等。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井爆破管理的相关标准,适用于矿井爆破的基础管理、过程管理和其他管理的实施与考核。

三、标准内容

(一)爆破工入井前准备

1.领取雷管箱必须检查箱体、箱锁及锁鼻完好情况。箱内不准有杂物。

2.领取发爆器时详细检查外壳、接线柱、固定螺丝、氖灯等是否完好,技术参数必须符合规定。发爆器钥匙必须随身携带。

3.检查爆破母线,爆破母线采用铜芯绝缘线,母线长度应大于警戒距离,母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两个,严禁明接头。

4.领取瓦斯检查仪,并检查完好情况,具体包括:检查药品性能、气路系统、光路系统等。

5.检查爆破用具是否齐全,爆破用具包括:雷管箱、光学瓦检仪、发爆器、发爆器钥匙、爆破母线、爆破工作业证、特殊工种操作证、爆破材料消耗单、警戒牌和警戒绳、爆破三人交换牌(爆破警戒牌)、竹木签、口哨、水炮泥、防水套、绝缘胶布、笔、一炮三检记录本、导通仪、连接线。

(二)炸药、电雷管的领取、运送、贮存、退库

1.领取炸药、电雷管时检查其质量、数量、品种、段别、编号是否符合要求;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及炸药,不得掺混使用;电雷管脚线末端必须扭结短路;将炸药、电雷管分别装入专用箱并加锁,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发爆器、瓦检仪、导通仪金属等物品装入炸药、雷管箱内。

2.爆破工接到使用单位的爆破材料领退单后,审查单据填写是否合格,(具体要求)若不合格退回,由施工单位重新填写,由此造成的影响由施工单位承担,每次对负责人处罚100元。审查合格后由爆破工填写实领炸药、雷管数量,并签上本人姓名和具体时间。爆破工携带爆破资格证和经跟班队长(或跟班队长授权的班组长)签章后的领退单,与领药工一同到爆炸材料库领取爆炸材料。领药工是使用单位跟班队长(或班长)指定的专人。

3.爆炸材料库库管员接到领退单后,首先审核爆破工签字、爆破工本人以及爆破资格证,然后按单据上填写的实领品种数量发放雷管、炸药。爆破工领到雷管时,首先核对各段雷管数量、检查雷管外观是否有破损、雷管上的打号是否为本人的编号等,确认无误后装入自己携带的雷管箱内并上锁。再和领药工检查核对炸药质量和数量(领药工协助爆破工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装入由领药工保管的炸药箱内,并由爆破工上锁。雷管箱和炸药箱钥匙均由爆破工保管。最后由爆破工亲自拿有区队盖章的领退单在库管员的台账上签名登记,确认所领爆炸材料无误。此时,一次爆炸材料领取程序结束。

4.爆炸材料领好后,雷管箱和炸药箱应该都是锁好的,并且钥匙和领退单均由爆破工保管。雷管箱由爆破工亲自背到使用地点,炸药箱在爆破工的监护下由领药工背到使用地点。到达使用地点并确认箱子和锁的状况均完好后,由爆破工看护爆炸材料箱(领药工协助看护),爆破工在征得跟班队长或班长的同意后可以装配起爆药卷。

5.运送炸药、电雷管

(1)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在爆破工监护下由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人员运送;单人背药量不得超过25kg。背药人员应作风正派、诚实可靠、体格健康,并在井下爆炸材料库备案,背药人员每次都在爆炸材料领退单上签字。每旬由安检科牵头,保卫科、供应科、通风队参与对背药人员签字情况抽查一次。

(2)运送电雷管的爆破工和运药人员不得并排同行,且爆破工必须在后面15m左右。

(3)运送途中,应轻拿轻放,不准冲撞和敲打。

(4)运送途中,严禁奔跑或逗留;中途行走和休息,都要注意避开行人、带电体和导电体,运送时间根据距离由施工单位跟班队干确定,一般不得超过50min。

(5)严禁用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矿车等运送爆破材料。

6.贮存炸药、电雷管的炸药箱、雷管箱必须存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器设备、无淋水、爆破地点附近或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炸药若需临时存放,而爆破工因工作不在火药存放地时,责任区队应派专人看护。

7.每次爆破工作完成后,爆破工必须在施工队负责人(或授权的班组长)监督下,将剩余的所有爆炸材料收拾干净,进行清点,确认无误后分别存入炸药箱、雷管箱并上锁。如本班需再次爆破作业,则重复上述相关工序;如确认本班不再爆破作业,则以上工作完毕后半小时内,当班跟班队长(或跟班队长授权的班组长)必须在爆炸材料领退单上按实耗数量当场签上本人姓名和具体时间。

8.需退回的爆炸材料都必须在爆破工的监护下分别放入炸药箱、雷管箱并都上锁,钥匙和领退单仍由爆破工保管。爆破工携带雷管箱监护领药工运送炸药箱到爆炸材料库办理退库手续。

9.办理退库手续时,爆破工首先向库管员出具领退单,库管员核对领退单上的实领数量、实耗数量、跟班队长或班长签名、签字时间,核对签名与本人照片等项目,全部无误后,在领药工的监护下吩咐爆破工打开炸药箱和雷管箱,进行清点并收回剩余的爆炸材料。上述手续正确完成后,由爆破工监护,库管员分别在领退单和“一炮三检”本上签上本人姓名和具体时间,签字后的领退单和“一炮三检”本分别由库管员和爆破工保存。此时退库手续完成。

(三)装药前准备工作

1.施工单位现场第一责任人及爆破工必须做好第一次安全检查。

(1)检查上一班是否留有拒爆(残爆)。

(2)检查工作面地质条件、支护形式、巷道断面是否与措施相符。如有改变或拉底、维修,施工车场、硐室等,必须有补充措施。

(3)检查施工牌板内容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时必须改正。

(4)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是否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5)检查采面上、下出口是否畅通。

(6)检查风筒末端到工作面距离是否符合措施规定,是否有脱节、对接、花接、落地、大破口等现象,工作面风量是否充足。

(7)检查工作面顶板、支架完好情况,以及伞檐是否超过规定。

(8)检查空顶距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9)检查工作面是否有炮棍,严禁用塑料管或金属管作炮棍。

(10)炮掘巷道贯通相距20m时,询问待贯通巷道是否停止掘进。

(11)询问本茬炮应装药的炮眼数目,并核对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2.爆破工装配起爆药卷规定

(1)装配起爆药卷只能由爆破工亲自操作,其它人员不准代替或帮助。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或警戒线之外的炸药、雷管箱处进行。

(3)装配起爆药卷期间,周围不准有闲杂人员。

(4)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5)爆破工打开炸药箱取出适量炸药。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该茬炮的数量为限。

(6)用竹、木签逐个在药卷平头端中心扎孔,孔眼略大于电雷管直径及长度,不准用电雷管代替竹、木签扎孔。

(7)爆破工打开雷管箱取出成束的电雷管。

(8)将电雷管顺好,挂在非导电体上,一只手握着成束的管体和脚线末端,另一只手将单个电雷管握在手心,拇指、食指、中指捏紧电雷管前瑞脚线均匀用力抽出。并将抽出的单个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抽单个电雷管时,不准硬拉、硬拽。

(9)将电雷管全部插入药卷平头端孔内,脚线在插入端绕扣紧锁,剩余脚线缠在药卷另一端,并保持脚线末端扭结短路。

(10)装配起爆药卷时,严禁插入电雷管后不绕扣紧锁、严禁将电雷管插入药卷聚能穴端、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中部、严禁将电雷管直接绑在药卷上。

(11)一个起爆药卷只能插入一个电雷管。

(12)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防止折断电雷管脚线或损坏脚线绝缘层。

(13)起爆药卷装配完后,应清点数目并妥善保存。

(14)起爆药卷必须单独存放,不得同其他炸药或电雷管混放。

(15)起爆药卷装配完后,将剩余的炸药、电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及时放回各自专用箱内并加锁。

3.准备工具、材料

(1)由施工单位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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