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测量管理标准
QG/XQ0221-2009
一、制定依据
本标准依据以下规范的相关条款制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等。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量施工过程的技术与管理标准,适用于井下测量工作的管理与考核。
三、标准内容
(一)测量人员施工管理标准
1.测量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努力为生产一线服务的思想,用心做事,严格按照《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开展测量工作。
2.认真审核设计图纸,领会设计意图,制定科学的测量方案并依据选定的测量方案、方法进行施测和计算,各项测量工作都要有可靠的检核,要进行复测、复算,防止粗差。
3.按设计提供的巷道几何要素(方位、坡度等)进行标定,测量人员不得私自变更设计,若需变更,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罚测量主管200元,采区技术负责人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标定和校核巷道中、腰线。
(1)新开口或巷道拐弯、重要巷道(采区上、下山,综采工作面等)由测量人员按设计的方位、坡度标定;次要巷道(联巷、改造巷、探巷等)由区队技术人员用半圆仪或其它方法,根据测量组提供的数据自行给出巷道中、腰线,掘进至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