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新闻网

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标准
2019-04-27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程序

1.编制程序

作业规程在开工前20天由生产技术科或机电科下达编制通知单,并在开工前20天提供编制作业规程的技术资料,施工单位在编制好作业规程后首先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内审,内审修改完毕,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10天向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副总及总工程师等各提供1份作业规程进行审阅(用XX煤矿精益信息管理系统发电子邮件),生产技术科或机电科在4天内组织会审,施工单位应根据审批意见重新修订完善,施工单位将审批完毕后的规程复印件送交相关单位和科室。需上报的作业规程由生产技术科或机电科转交行政办公室行文上报集团公司。

安全技术措施在开工前10天由生产技术科或机电科下达编制通知单(电气焊、气割、电锤、射钉枪、刷漆、巷修、停送电、排放瓦斯等,不需下达通知单,但必须提前1天审批完毕),并在开工前10天提供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技术资料,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8天向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副总及总工程师等各提供1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阅(用XX煤矿精益信息管理系统发电子邮件),生产技术科或机电科在2天内组织审批,施工单位应根据审批意见重新修订完善,施工单位将审批完毕后的措施复印件送交相关单位和科室。

2.各单位在对作业规程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基础资料进行相互递交时,要执行相应的签字手续,以便分清责任;对不负责任耽误作业规程审批的人员处以100元/次罚款。

3.矿临时安排工程或接替发生变化,时间不受此规定限制,但仍要按此流程运作。

4.作业规程或措施编制出现原则性错误由负责组织审批单位责令编制单位重新编制,并对编制人员处以500元罚款。作业规程或措施编制不认真,出现丢页、重复、内容错误的每处对编制人员处以50元罚款并予通报批评,对作业规程或措施中的错别字及错误的标点符号处以10元/处罚款。

5.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人员,在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征求所在区队队长、有经验的老工人的意见,并和职能科室技术人员进行结合,确保作业规程和措施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安全上的可靠性。

6.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积极推广实行网络化编制和管理,各有关单位必须安装“煤矿作业规程编制和管理计算机应用系统”软件,编制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使用相应软件进行编制。

(三)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1.审批的组织管理与职责划分

(1)工程类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主要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审批,机电类的安装、运输措施,综采工作面的安装、拆除、排水、机电安装、运输措施,使用电气焊、射钉枪、电锤等措施由机电科负责组织审批。生产技术科负责审批工程类规程及措施,主要负责工程概况、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及水文、地质方面、影响煤质的淋水、积水、捡矸措施的审批;机电科负责审批与机电运输相关的规程及措施,主要是供排水、安装、拆除方式方法,设备选型计算,供电容量和供电安全内容的审批;安检科主要负责审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安全管理内容是否符合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及矿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是否满足工程的施工安全等内容的审批;调度室主要负责施工安排,煤质管理及协调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内容的审批;通风队技术副队长和生产科通风组负责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构筑及风量计算是否符合要求、风机选型、消防洒水系统、瓦斯管理、煤尘管理、防灭火、爆破等内容的审批;

(2)巷道贯通措施审批时,被贯通巷道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审批、签字;

(3)会审时间原则上每周星期二、星期四下午进行审批,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单独审批《作业规程》和措施,因特殊原因审批规程或措施要由生产技术科或机电科提前通知各单位和编制人;

(4)作业规程会审由总工程师或由总工程师委托分管副总主持,会审意见统一签署,统一日期,参加会审人员要签字。会审完毕的作业规程由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总工程师出差期间可由矿长指定的分管矿领导代签,总工程师返回工作岗位后2天内应补签。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由分管副总或分管副总委托生产技术科或机电科分管负责人主持,特殊情况,分管负责人缺席可由科长指派,审批结束后交分管副总和总工程师审批,方可实施,一般性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也可由相关部门分别审批,部门审批程序齐全后,由施工单位提交分管副总和总工程师审批。

2.参加审批人员资质

(1)作业规程会审人员:分管副总、

 2/4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 最新文章
  •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