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管理标准
QG/XQ0418-2009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劳务用工的招聘、日常管理及其它内容,适用于劳务用工的招聘及日常管理中的过程管理。
二、标准内容
(一)劳务工的招用
1.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劳务工时,必须提前3个月向矿人劳科提出书面申请,经矿研究,由人劳科写出书面请示,报集团公司审批,经公司批准后,由人劳科牵头,监察科、工会共同参与招收。然后经理论、实际操作、岗前培训、军训等考核合格后,分配到基层单位试用。
2.劳务工原则上从社会青年中招收,招收时间、地点、人数等由矿研究,报公司批准后确定。
3.劳务工招收条件为:身体健康,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劳务工待遇
劳务工待遇按劳动合同及《金瑞劳务工招聘工作规定》执行。
(三)劳务工的日常管理
1.新进矿劳务工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合格者签订导师带徒合同,分配到各生产区队实习,为期四个月;不服从分配者按自动退矿处理。
2.劳务工签订合同后由人劳科建档管理,统一建卡登记(一式两份),经审核无误后一份发放到各区队保管,各区队要认真对照、审核卡片资料、身份证是否与本人一致,发现不一致者,立即上报人劳科查明原因。严禁冒名顶替,人劳科、监察科将不定期对各区队用工管理进行检查,发现冒名顶替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对单位党政负责人各罚款10000元,并酌情给以行政处分,对当事人罚款2000元。由于监督、检查不力,造成三个月内未发现冒名顶替者,扣罚人劳科、监察科负责人3000元,直接检查人2000元。
3.各单位要规范劳动力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相关规定,对连续旷工15天和年累计旷工30天的劳务工,由单位写出书面报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矿人劳科。人劳科审核后予以办理离矿手续。各单位在报送人员时需认真谨慎,不许来回反复,否则每人次对各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
4.因生产工作需要调动时,原所在单位在领取调令时须上交调动人员登记卡,经人劳科审核后交给调入单位,由调入单位审核对照资料登记卡片、身份证等。劳务工卡片实行动态管理。
5.为保证劳务工身心健康,劳务工连续合同期限最长不能超过8年。
6.工作满8年或年龄达到45岁以上的劳务工不考虑任何因素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无身份证或身份证不符的劳务工不得招用、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
7.各区队一定要对合同到期的劳务工进行严格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8.对主动辞职及由于违反矿规矿纪、违法等原因辞退的劳务工,在办理完离矿手续后,企业可退还本人押金。但根据《金瑞公司劳务工返乡金结算标准及过程》规定,返乡金只退还个人缴纳部分。
(四)过程管理
1.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
登记表要求:信息表中的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必须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考核要求:提供虚假证件,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离矿清单
填写清单要求:离矿清单所要求填写内容必须由本人按部门逐一填写,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见附件2)。
考核要求:离矿清单填写内容不全,不允离矿,当月工资停发
四、信息传递
(一)本标准输入信息
劳务工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工作简历等);其他需要输入的信息。
(二)本标准输出信息
劳务工统计台帐(包括单位名称、姓名、人员编码、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其他需要输出的信息。
附件1
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
单位名称: 档案编号:
职工姓名 职工编号 照
片
身份证号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婚姻状况
籍贯 个人身份
文化程度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学位 外语语种
政治面貌 入党团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人员分类 岗位工种
职称(技术等级) 行政职务 工资级别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 户口性质
进入本单位时间 离岗情况
工
作
简
历 起始时间 终止时间 工作单位 从事工作 担任职务 证明人
岗位变动 岗位名称 变动时间 变动方式 变动说明
教育培训 培训
方式 起始
时间 结束
时间 培训
期限 所学
专业 培训单
位名称 培训
内容 培训
经费 培训
结果
专业技术 专业技术
资格名称 取得
方式 取得
时间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名称 聘任开
始时间 聘任终
止时间 聘任
单位 审批
单位
工资变动 原工资
金额 现工资
金额 变动批
准时间 变动级数 变动
金额 调资时间 变动依据文件
奖惩情况 奖惩种类 奖惩日期 奖惩原因 奖惩批准
单位 解除处分
日期 解除处分原因
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姓名 与本人
关系 出生日期 工作单位 用工性质 政治
面貌 联系
电话
附件2
XX煤矿职工调出离矿清单
姓名: 用工性质: 原单位:
本单位: 服务公司:
政工科: 机电充灯房:
矿医院: 计生办:
行办(档案室:)
财务科: 人劳科:
注:离矿清单须由单位主管签字,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