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
10、在迎头还没有装完期间就离开,将火药交给下班。
11、装药未使用水泡泥或炮泥封泥长度不够。
12、装药期间把炸药、引药放在溜子上。(包括所有导电部位)
13、装药时把脚线连在网子上,没有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着炮棍装炮泥。
14、放炮母线放炮前,放炮后不扭结,淋水朝湿地方扭接角线未悬空者。
15、采面、迎头装完药后脚线未扭结,或与设备、电气设备、采掘机械网子等导电体接触。
16、雷管角线未联完就联母线。
17、用放炮器打火检验母线。
18、使用母线接头超规定。
19、做好的引药不扭结。
20、回风流中未按规定距离安设水幕就放炮。
21、炸药库炸药、雷管不按规定位置存放,废弃物品不集中码放乱丢、乱放。
22、进行电雷管导通时不在专用的电雷管防爆桶内做导通的。
23、发给区队的爆炸材料雷管脚线破皮、不导通、炸药受潮板结。
24、放炮警戒时无警戒牌或不拉警戒线。
25、放炮后未认真进行检查就进入现场工作。
26、放炮时耙装机照明灯未撤到安全距离。
27、坐在炸药箱上。
28、放炮警戒人员干与警戒无关的工作。
29、放炮后及扒装过程中残药未及时发现。
30、不按规定方向装药。
31、不按规定进行领退火药。
32、放炮员必须将当班领用、消耗、剩余数量向当班安监、带班人员汇报并签字,否则,放炮员、安监员、带班同罚。
33、在残眼上加深炮眼的。
六、管理(33条)
(一)严重“三违”
1、无措施施工者。(谁安排谁负责)
2、接受违章指挥者。
3、安排非岗位人员操作设备。
4、无证私自操作设备。
5、机电设备运行期间,溜子、泵站、皮带机、绞车、转载机司机,把钩工睡岗者。(睡岗包括打盹、迷糊、躺倒等)
6、安全员、瓦检员、带班区队长、区队长井下睡岗。
7、井下破坏各种安全设施者。
8、因违章造成人身事故、非人身事故、未遂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9、各类违章指挥者。
10、凡在工作期间违反“三大规程”的严重行为,经安全部门或副矿级以上领导认定的,均列入严重三违。
11、对严重三违不制止的带班区队长、班长、安全员(在现场时)。
12、井下施工现场有害气体超限或变化较明显,不及时汇报相关单位及领导。
13、带班区队长提前离岗(早于工人离开施工现场)。
(二)一般“三违”
1、皮带、溜子司机蹲岗、坐岗(运行期间)。
2、当班出现机电等特殊问题不与当班安监员汇报。
3、岗位工未按规定现场交接班或现场存在隐患问题交接不清(特殊情况交接班除外)。
4、收尺验收时不按规定要求把关。
5、所带徒弟违章。
6、对现场隐患,已安排处理,而未执行。
7、执行口头措施及传达口头措施者 (紧急情况除外) 。
8、安排一人同时操作多岗。
9、出现工伤、一般及以上事故、设备影响等特殊情况不及时汇报安全科、调度机台、值班矿领导(10分钟内)。
10、未学措施或考核不合格上岗。
11、安排矿灯不亮的人员看护馈电或干其它工作。
12、非岗位工井下睡岗者。
13、不能按时、按要求整改隐患。(安全检查整改表、各类隐患)
14、在危险地方休息。(应有证人)
15、机台、炸药库等检修、检查、运转、运行记录有误或记录不全。
16、井上下重要机台、变电所等值班期间睡岗。
17、窜岗、脱岗、空岗。(特殊情况汇报调度室)
18、参加班前会未下井,未参加班前会下井。(特殊情况除外)
(三)失职类违章
班长、带班区队长、技术员、安全员、调度员等管理人员有以下情况被其他管理人员发现查处的均为“三违”:(各级管理人员监督执行)
1、本人在场出现严重“三违”的。
2、本人在场出现五人及以上违章作业的。
七、其它(12条)
一般“三违”
1、井口搜身不认真,造成违禁物品上下井,喝酒者入井。(搜身人员与喝酒人员同罚)
2、喝酒下井。
3、上班干私活。
4、携带烟火入井。(因工作需要,特殊情况除外)
5、高空(2米以上)、危险地点作业不挂安全带。
6、井下打架、骂人。
7、区队值班人员离岗,未向调度机台汇报。(十分钟内除外)
8、给违章者通风报信。
9、撕扯涂改安全信息资料。
10、非木厂专职人员加工材料的。
11、井上下各种管路未除锈就刷漆的责任者。
12、打扫卫生直接用水管在上山顶冲地面。
八、特殊规定(3条)
1、如“三违”认定标准中未涉及到的,井上下作业违背正在执行的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矿各级管理人员人员可根据违章性质情节认定为一般“三违”或严重“三违”。
2、“三违”认定标准以外的员工非规范行为可暂不按“三违”处理,由安全科建立登记台帐。由安全矿长召集矿长、分管生产、技术、机电领导及生产科室负责人月末对非规范行为进行认定。
3、各级管理人员,在填写“三违”时,严格对照“三违”认定标准填写,否则,由安全科报矿长办公会研究处理。
现场隐患等级认定标准(217条)
一、顶板类(共9条)
(一)a级隐患
1、空顶支护不及时。
(二)b级隐患
1、迎头前探梁固定不牢。
2、高压管路鼓泡、露钢丝。
3、液压支柱使用前未检查漏液情况的。
4、迎头煤岩顶冒落400-500mm,属人为因素造成或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支护的。
5、顶板有离层现象,长0.5米,厚度0.3米以上未发现。
(三)c级隐患
1、成型差且顶帮控制不好(确有地质构造的情况除外)。
2、危帮不及时找。
3、采面上下端头原锚网处理不合格造成老塘自然冒落不充分。
二、支护类(共25条)
(一)a级隐患
1、支护强度达不到《规程》规定。
2、特殊地点(巷道贯通、三叉门、四叉门、断层带)不按措施加强支护的。
(二)b级隐患
1、工作面漏顶宽度超过1米。
掘进迎头漏顶超过长度1米高度超过0.5米。(锚网巷道)
2、巷道、煤壁离裂(片帮长1米,宽0.3米,厚0.1米),危及安全。(片帮不及时找掉)
3、液压支柱缺水平销子。
4、迎头后永久支护有失脚、伸腿现象。
5、临时支护不起作用。
6、钢棚棚腿悬空。
7、钢棚棚梁接顶不实。
8、钢棚角度不符合措施规定。
9、锚杆长度、药卷数量低于措施要求。
(三)c级隐患
1、网子松未拉紧1平方以上。
2、联网质量差,漏联网的。
3、超高作业不使用专用平台或工作平台搭设不稳。
4、使用的前探梁、链子不符合措施规定。
5、水沟不合格造成支柱或棚腿失脚。
6、断层处未安设顶板离层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