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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三违、隐患认定标准
2019-04-27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规定。

10、在迎头还没有装完期间就离开,将火药交给下班。

11、装药未使用水泡泥或炮泥封泥长度不够。

12、装药期间把炸药、引药放在溜子上。(包括所有导电部位)

13、装药时把脚线连在网子上,没有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着炮棍装炮泥。

14、放炮母线放炮前,放炮后不扭结,淋水朝湿地方扭接角线未悬空者。

15、采面、迎头装完药后脚线未扭结,或与设备、电气设备、采掘机械网子等导电体接触。

16、雷管角线未联完就联母线。

17、用放炮器打火检验母线。

18、使用母线接头超规定。

19、做好的引药不扭结。

20、回风流中未按规定距离安设水幕就放炮。

21、炸药库炸药、雷管不按规定位置存放,废弃物品不集中码放乱丢、乱放。

22、进行电雷管导通时不在专用的电雷管防爆桶内做导通的。

23、发给区队的爆炸材料雷管脚线破皮、不导通、炸药受潮板结。

24、放炮警戒时无警戒牌或不拉警戒线。

25、放炮后未认真进行检查就进入现场工作。

26、放炮时耙装机照明灯未撤到安全距离。

27、坐在炸药箱上。

28、放炮警戒人员干与警戒无关的工作。

29、放炮后及扒装过程中残药未及时发现。

30、不按规定方向装药。

31、不按规定进行领退火药。

32、放炮员必须将当班领用、消耗、剩余数量向当班安监、带班人员汇报并签字,否则,放炮员、安监员、带班同罚。

33、在残眼上加深炮眼的。

六、管理(33条)

(一)严重“三违”

1、无措施施工者。(谁安排谁负责)

2、接受违章指挥者。

3、安排非岗位人员操作设备。

4、无证私自操作设备。

5、机电设备运行期间,溜子、泵站、皮带机、绞车、转载机司机,把钩工睡岗者。(睡岗包括打盹、迷糊、躺倒等)

6、安全员、瓦检员、带班区队长、区队长井下睡岗。

7、井下破坏各种安全设施者。

8、因违章造成人身事故、非人身事故、未遂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9、各类违章指挥者。

10、凡在工作期间违反“三大规程”的严重行为,经安全部门或副矿级以上领导认定的,均列入严重三违。

11、对严重三违不制止的带班区队长、班长、安全员(在现场时)。

12、井下施工现场有害气体超限或变化较明显,不及时汇报相关单位及领导。

13、带班区队长提前离岗(早于工人离开施工现场)。

(二)一般“三违”

1、皮带、溜子司机蹲岗、坐岗(运行期间)。

2、当班出现机电等特殊问题不与当班安监员汇报。

3、岗位工未按规定现场交接班或现场存在隐患问题交接不清(特殊情况交接班除外)。

4、收尺验收时不按规定要求把关。

5、所带徒弟违章。

6、对现场隐患,已安排处理,而未执行。

7、执行口头措施及传达口头措施者 (紧急情况除外) 。

8、安排一人同时操作多岗。

9、出现工伤、一般及以上事故、设备影响等特殊情况不及时汇报安全科、调度机台、值班矿领导(10分钟内)。

10、未学措施或考核不合格上岗。

11、安排矿灯不亮的人员看护馈电或干其它工作。

12、非岗位工井下睡岗者。

13、不能按时、按要求整改隐患。(安全检查整改表、各类隐患)

14、在危险地方休息。(应有证人)

15、机台、炸药库等检修、检查、运转、运行记录有误或记录不全。

16、井上下重要机台、变电所等值班期间睡岗。

17、窜岗、脱岗、空岗。(特殊情况汇报调度室)

18、参加班前会未下井,未参加班前会下井。(特殊情况除外)

(三)失职类违章

班长、带班区队长、技术员、安全员、调度员等管理人员有以下情况被其他管理人员发现查处的均为“三违”:(各级管理人员监督执行)

1、本人在场出现严重“三违”的。

2、本人在场出现五人及以上违章作业的。

七、其它(12条)

一般“三违”

1、井口搜身不认真,造成违禁物品上下井,喝酒者入井。(搜身人员与喝酒人员同罚)

2、喝酒下井。

3、上班干私活。

4、携带烟火入井。(因工作需要,特殊情况除外)

5、高空(2米以上)、危险地点作业不挂安全带。

6、井下打架、骂人。

7、区队值班人员离岗,未向调度机台汇报。(十分钟内除外)

8、给违章者通风报信。

9、撕扯涂改安全信息资料。

10、非木厂专职人员加工材料的。

11、井上下各种管路未除锈就刷漆的责任者。

12、打扫卫生直接用水管在上山顶冲地面。

八、特殊规定(3条)

1、如“三违”认定标准中未涉及到的,井上下作业违背正在执行的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矿各级管理人员人员可根据违章性质情节认定为一般“三违”或严重“三违”。

2、“三违”认定标准以外的员工非规范行为可暂不按“三违”处理,由安全科建立登记台帐。由安全矿长召集矿长、分管生产、技术、机电领导及生产科室负责人月末对非规范行为进行认定。

3、各级管理人员,在填写“三违”时,严格对照“三违”认定标准填写,否则,由安全科报矿长办公会研究处理。

现场隐患等级认定标准(217条)

一、顶板类(共9条)

(一)a级隐患

1、空顶支护不及时。

(二)b级隐患

1、迎头前探梁固定不牢。

2、高压管路鼓泡、露钢丝。

3、液压支柱使用前未检查漏液情况的。

4、迎头煤岩顶冒落400-500mm,属人为因素造成或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支护的。

5、顶板有离层现象,长0.5米,厚度0.3米以上未发现。

(三)c级隐患

1、成型差且顶帮控制不好(确有地质构造的情况除外)。

2、危帮不及时找。

3、采面上下端头原锚网处理不合格造成老塘自然冒落不充分。

二、支护类(共25条)

(一)a级隐患

1、支护强度达不到《规程》规定。

2、特殊地点(巷道贯通、三叉门、四叉门、断层带)不按措施加强支护的。

(二)b级隐患

1、工作面漏顶宽度超过1米。

掘进迎头漏顶超过长度1米高度超过0.5米。(锚网巷道)

2、巷道、煤壁离裂(片帮长1米,宽0.3米,厚0.1米),危及安全。(片帮不及时找掉)

3、液压支柱缺水平销子。

4、迎头后永久支护有失脚、伸腿现象。

5、临时支护不起作用。

6、钢棚棚腿悬空。

7、钢棚棚梁接顶不实。

8、钢棚角度不符合措施规定。

9、锚杆长度、药卷数量低于措施要求。

(三)c级隐患

1、网子松未拉紧1平方以上。

2、联网质量差,漏联网的。

3、超高作业不使用专用平台或工作平台搭设不稳。

4、使用的前探梁、链子不符合措施规定。

5、水沟不合格造成支柱或棚腿失脚。

6、断层处未安设顶板离层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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