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掘进作业严格落实执行巷道贯通、瓦斯排放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0、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11、掘进迎头无风、微风,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向矿调度指挥中心汇报,回风通风时必须先检查瓦斯,在瓦斯浓度低于3%时,按照临时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3%时,必须由公司救护大队进行排放。
五)综合防尘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防尘制度和防尘监督制度,按质量标准搞好综合防尘工作。
2、不断完善防尘系统和设施,消尘水管距工作面不大于30米。
3、使用水炮泥和湿式凿岩、湿式打眼。
4、定期用清水冲刷煤帮,清理电缆、电气设备上的落尘,保证巷道内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发现煤尘堆积飞扬必须及时清理。
5、加强割煤(放炮)作业、转截点等主要产尘点的煤尘管理,各种转载点必须有喷雾,放炮前后及出货过程中必须进行洒水消尘,放炮时打开喷雾进行降尘,净化工作面风流。
6、掘进工作面安设全断面净化水雾和粉尘超限自动喷雾,割煤作业时,滚筒内外喷雾及时使用。
六)火灾防止措施
1、对井下电焊等可能产生火源的作业进行严格管理。掘进工作面严禁施焊作业。
2、加强井下各种电器设备、仪器、仪表,矿灯的防爆检查,按规定对各种电气保护设备进行维修和检查,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3、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三级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五十条执行。
4、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及电缆。
5、加强职工教育,严禁带烟火、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拆开、敲打矿灯。
6、严格执行井下放炮的各项管理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小电缆长距离在新鲜风流中放炮的规定,使用水炮泥,炮泥必须填满,坚决杜绝无风、微风、瓦斯超限作业。
7、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8、井下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等,井下使用的棉纱、布头等易燃物品,必须存放在固定的铁桶内,定期由专人送出地面。
岩巷掘进工作面瓦斯治理技术措施
一)监测监控管理措施
1、瓦斯传感器安设在距工作面迎头不大于5m。另在距回风口10m~15m的位置安设一台瓦斯传感器,并保证所安设的传感器灵敏、可靠。
2、瓦斯超限报警设备为KJ90N甲烷传感器,超限报警浓度:≥0.8%;断电值:≥0.8%;复电值:<0.8%。
3、一氧化碳传感器安设在皮带滚筒下风侧10-15m处,报警浓度为24PPm,保证所安设的传感器灵敏、可靠。
4、温度传感器安设距回风口10m~15m处,报警值为30℃。
5、粉尘传感器安设在距工作面10m~15m处。
6、在风筒末端处安设风筒传感器。
7、KJ237人员跟踪定位及考勤系统管理
严格按照核定的人员控制进出本工作面的人数,严禁超员生产。在工作面巷道口安设1台识别器。
9、传感器必须每15天进行1次调校和断电实验,保证瓦斯断电系统功能完好,传感器的挂设位置必须符合规定。
9、超限报警汇报顺序:掘进工作面瓦检员→调度指挥中心、通防队调度、安监部汇报→由通防队组织人员处理。
二)避灾路线
当工作面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时的撤退路线:
1、工作面事故地点以上人员迅速戴好自救器,沿最近路线进入新鲜风流中撤离险区,直至地面。
2、工作面事故地点以下人员迎着风流方向撤离险区,直至地面。
三)通风管理措施
1、局部通风机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需要停电、停风必须办理停电票。
2、局部通风机必须使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两闭锁”(风电、瓦斯电闭锁)供电,装备“双风机、双电源”,实现自动切换。当局扇停止运转时或工作面瓦斯超限时,都能自动切断供风巷道的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3、风机切换试验。必须由电工每天进行风机切换试验,且每次切换时间不低于10分钟,并做好切换记录。
4、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安置在进风口侧新鲜风流中,防止产生循环风,风筒出风口应随工作面掘进及时移动,确保掘进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
5、风筒末端距工作面的距离必须符合要求,不大于8米。
6、严格按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要求接设风筒,做到接头严密不漏风,无破口,吊挂平直,逢环必挂等。
四)瓦斯管理措施
1、掘进工作面配备专职瓦检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检查瓦斯不少于3次。
2、瓦检员必须每班认真检查本责任区的瓦斯情况,并每班给通防队调度汇报3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出现瓦斯局部积聚、超限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调度指挥中心、通防队调度、安监部汇报,并立即责令采面停止一切工作,停电撤人,待处理完积聚瓦斯后方可恢复工作。
3、工作面风量必须严格按计划配风,现场风量不得低于配风计划,测风人员对采掘面风量实行“五、十”测风制,其它时候也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测风,保证风量稳定、可靠。
4、加强供电管理,防止掘进工作面停风造成瓦斯超限积聚。
5、当掘进巷道内的风速低于煤巷0.15m/s时,必须更换大功率风机,保证巷道内的最低风速符合规定。
6、临时停工,不得停风,因检修或其它原因有计划停风时必须按局扇停风措施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工作面、风机及启动装置附近1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方可开动局扇进行通风,否则必须制定排除瓦斯措施进行处理。
7、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水炮泥、黄泥必须使用,禁止放扒炮、糊炮;放炮员和班组长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必须随身携带,当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严禁放炮。
8、电气设备严禁失爆,发现电气问题,电工要及时处理。
9、掘进作业严格落实执行巷道贯通、瓦斯排放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0、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11、掘进迎头无风、微风,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向矿调度指挥中心汇报,回风通风时必须先检查瓦斯,在瓦斯浓度低于3%时,按照临时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3%时,必须由公司救护大队进行排放。
五)揭煤措施
采取风排治理瓦斯措施,碛头有效供风量≧200m3/min,若遇裂隙瓦斯涌出时,采取钻孔抽采措施。
1、石门揭煤前必须进行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预测方法选用综合指标法、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或其他经试验验证有效的方法进行。
(1)石门揭煤前,在工作面距煤层法线距离10m(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20m)之外,施工3个前探钻孔,掌握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瓦斯情况等。
(2)石门揭煤时,在工作面距煤层法线距离5m以外,至少打2个穿透煤层全厚或见煤深度不少于10m的钻孔,测定煤层瓦斯压力或预测煤层突出危险性。测定煤层瓦斯压力时,钻孔应布置在岩层比较完整的地方。对近距离煤层群,层间距小于5m或层间岩石破碎时,可测定煤层群的综合瓦斯压力。
(3)工作面与煤层之间的岩柱尺寸应根据防治突出措施要求、岩石性质、煤层倾角等确定。工作面距煤层法线距离的最小值为:抽采或排放钻孔3m,金属骨架2m,水力冲孔5m,震动爆破揭穿(开)急倾斜煤层2m,揭开(穿)倾斜或缓倾斜煤层1.5m。如果岩石松软、破碎、还应加大法线距离。
2、石门揭煤区域验证为无突出危险时,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进行掘进作业。
3、石门揭煤时,当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时,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措施,实施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经检验措施有效后,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用远距离爆破或震动爆破揭穿(开)煤。若检验措施无效,应采取补充防治突出措施直至有效,直接采用远距离爆破或震动爆破揭穿(开)煤层。
六)综合防尘管理措施
1、建立健全防尘制度和防尘监督制度,按质量标准搞好综合防尘工作。
2、不断完善防尘系统和设施,消尘水管距工作面不大于50米。
3、使用水炮泥和湿式凿岩、湿式打眼。
4、定期用清水冲刷煤帮,清理电缆、电气设备上的落尘,保证巷道内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发现煤尘堆积飞扬必须及时清理。
5、加强割煤(放炮)作业、转截点等主要产尘点的煤尘管理,各种转载点必须有喷雾,放炮前后及出货过程中必须进行洒水消尘,放炮时打开喷雾进行降尘,净化工作面风流。
6、掘进工作面安设全断面净化水雾和粉尘超限自动喷雾。
七)火灾防止措施
1、对井下电焊等可能产生火源的作业进行严格管理。掘进工作面严禁施焊作业。
2、加强井下各种电器设备、仪器、仪表,矿灯的防爆检查,按规定对各种电气保护设备进行维修和检查,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3、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三级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五十条执行。
4、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及电缆。
5、加强职工教育,严禁带烟火、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拆开、敲打矿灯。
6、严格执行井下放炮的各项管理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小电缆长距离在新鲜风流中放炮的规定,使用水炮泥,炮泥必须填满,坚决杜绝无风、微风、瓦斯超限作业。
7、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8、井下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等,井下使用的棉纱、布头等易燃物品,必须存放在固定的铁桶内,定期由专人送出地面。
3、2020年度矿井瓦斯综合治理重点工程项目
2020年瓦斯综合治理重点工程计划
序号 项 目 工程量 备注
1 通风系统 +1220m二采东翼通风系统形成 1030m
2 瓦斯抽采 抽采钻孔 8.5万m
3 抽采量 300万m3
4 瓦斯抽采巷 2446m
5 监测监控 KJ90N系统升级 1项
4、2020年度矿井瓦斯治理费用计划
依据2020年度的矿井瓦斯治理方案和一面一策措施,本年度瓦斯治理需用人员230人,通风设施及瓦斯治理主要投资计划如下表,全年瓦斯治理投资1946.53万元,矿井瓦斯治理成本为16.49元/吨煤。
序号 项 目 资金计划(万元) 备注
1 通风系统 +1220m二采东翼通风系统形成 206 巷道施工相关材料、设备、人工等
2 瓦斯抽采 设备、仪器、仪表 170.03 钻机、封孔泵、抽采参数监控、安全监控等
3 材料 534.7 钻杆、钻头、封孔材料、抽采管道、配件等
4 人工 193.4 钻孔施工、设备看护、外聘专家、外出学习等
5 瓦斯抽采巷 317.4 巷道施工相关材料、设备、人工等
6 监测监控 KJ90N系统升级 525 监控主机、光缆、传感器等升级
合计 1946.53
二、矿井火灾综合治理方案
大宝顶煤矿所有煤层经采样,2016年7月交由四川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2015)川质监认字008】,矿井所有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为III类,自燃发火期均大于12个月,属于不易自燃煤层。
(一)回采工作面综合防火措施
略
(二)煤层巷道掘进工作面综合防火措施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