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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煤矿安全事故的原因及解决对策
2019-04-25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制度得不到刚行执行
为了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国家先后出台了《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各种煤炭行业标准,煤矿企业自身也建立了几近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虽然从国家到企业都对安全生产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但在贯彻执行上却发生了问题,喊喊口号,走走过场,紧一阵,松一阵的现象普遍存在,不能真正的持续的贯彻到具体工作中去,更不能贯彻到每个作业人员的主观思想中去。通常表现为,平时检查制度措施一应俱全,但出了事故制度措施又显得软弱无力。
3、安全投入严重不足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国有煤矿安全投入欠帐已达500多亿元。前几年,因煤炭市场长期低迷,煤炭企业亏损严重,国有企业很难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投入到安全基础设施的装备上,安全投入欠账越来越多,而企业为了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只能少投入或不投入,在安全方面仅维持一种简单再生产的状态。在投入减少的情况下,煤矿的安全装备尤显不足,许多应该配备设施不能配备,应该更换或维护的安全设备不能及时更换或维护,促成了事故隐患。
4、基层技术人员严重匮乏
由于前几年煤炭行业不景气,致使大量技术人员离岗,而新分配的技术人员少之又少,且大多数所学专业与煤矿工作很不吻合。这就造成煤矿企业技术人员断层,新老交替失衡。近几年虽然煤炭行业销售转暖,但“矿区太穷、矿井太险、矿工太苦”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在这种情况下,煤矿技术人员大量流失的状况并没有得到遏制。另外,对煤炭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培养的重视不够,是导致煤矿技术人员匮乏的又一原因,有关统计表明,国家原有的15所煤炭院校以往每年都培养派遣上万名相关技术人员充实到生产一线,但目前,全国每年招收的采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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