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部门三堂会审确定。资源整合以大整小、以优整劣,必须选一个有资质的、有能力的矿去整合小矿,然后形成一个法人,一个采矿许可范围,一套生产系统。已经纳入整合的矿井要先关闭、后整合,先停止生产,注销六证,然后按照基建技改程序,采用合规的工艺设备立项、设计、施工、验收。
二是要坚持已经定的政策。政策的底线不能突破,特殊问题个案处理。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有特殊原因,个案处理。有一种说法,说关闭没有法律依据。舆论要有正确导向,16种关闭的煤矿分几种类型:一种是《煤炭法》、《矿产资源法》里面就有规定的;另一种是国务院的条例,过去的规定里就有明确规定的;第三种是11个部委的整合意见、12个部委的82号文件里面,都有明确规定的,这本身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第四是地方政府出台的规定。哪一条都有法律依据。还有一种说法,说关闭要有经济政策。经济政策应该有,首先要地方出台,因为小煤矿都是地方矿,财政税收都在地方,国务院不可能出台这方面统一的政策。地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出台经济政策,减少关闭的阻力,很多地方有这样的政策,实践证明是有效的、可行的。
再就是联合执法。煤矿“六证”发放环节较多,要提高办事效率,让大多数合法的矿主感到满意,合法的矿主整天为办证像热锅上的蚂蚁到处跑,三个月到期,这个还没办完,那个又到期了,亟待改进。我们和国土资源部意见一致,要合理确定采矿证的有效期。 “六证”审批要加快进度,提高效率,下一次部际协调会上要研究解决这个问题。
三是要与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相衔接。一月份国家发改委已公布。其中有一条规定到2010年全国的小煤矿个数1万个,能力7亿吨。这也是我们和发改委共同的意见。因为原来小煤矿2.3万,关了6000个,还有1.7万个,今年到明年上半年再关5000多个,还剩1.2万,后两年再关一批,控制1万个左右就可以实现了。但是这是静态的计算。你前面关了他后面建,前面关了后面搞所谓的“整合”,现在统计下来的数字,尚有较大的距离。要立即研究办法,第一是关,该关的坚决关。第二是新建的要控制住,尤其是地方不能再批了。第三是矿区资源整合方案,要和2010年控制1万个小矿相匹配,这也要在下一次部际协调会上研究解决。
四是要商量把今年关闭的数量确定下来。按照加快进度、加大力度要求,今年力争要关4500个。到2月15日为止,各地公布关闭煤矿2723个,已经关了2148个,加上截至去年上半年关的5931个,合起来是8079个。到一季度末,已经公布的2723个必须全部关闭到位,因为这些矿春节期间肯定是停的,已经停了就别再开了,到3月31日把目前已经公布的2723个全部关掉到位。今年的关闭任务完成了,就为三年解决小煤矿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安监总局和煤监局来说,我们尽职尽责。同时要协调配合其他部门,把新建的控制住,把整合的控制住,把矿区资源核定控制住,这样力争达到发改委确定的2010年全国的小煤矿个数1万个,能力7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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