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国工矿企业总数的30%和40%。重特大灾害事故虽然有显著减少,但每年仍发生300余起。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的发生频率呈增长趋势,2004年发生了2起,2005年竟发生了4起,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与世界先进产煤国相比,我国煤炭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31%,但事故死亡人数却占了79%,安全生产水平存在很大差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还表现为职业危害严重,截止到2002年全国累计检出尘肺患者58万余例,煤炭行业占49%左右。
一、煤矿灾害概况
我国煤矿自然条件差,地质条件复杂。我国大陆是由众多小型地块多幕次汇聚形成的,主要煤田经受了多期次、多方向、强度较大的改造。造成煤田地质条件复杂,伴生的实灾害多。我国煤矿均为有瓦斯涌出的矿井,全国煤矿的年瓦斯涌出量在100亿立方米以上。国有重点煤矿中,高瓦斯和突出矿井占49.8%,煤炭产量占42%;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占87.4%;煤层具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占51.3%;地质条件复杂或极其复杂的煤矿占36%,属简单的占2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极其复杂的煤矿占27%,属简单的占34%。在这种复杂的地质条件下,我国的煤矿尤其是瓦斯矿井容易发生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