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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过程中的控制效能
2019-04-25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在产煤大国中,我国目前产煤百万吨死亡率为4,这一数值是俄罗斯的12倍,是南非的30倍,是美国的100倍。据权威报道,近年我国平均每7.4天就会发生一起特大煤矿事故。仅2004年一年,就有七千多人在中国采矿业的瓦斯爆炸、井下透水、冒顶和其它事故中丧生,占世界矿难死亡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高频率的煤矿特大安全事故,尤其是特别重大事故已成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顽疾。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调查结果的反馈,事故的定性都属责任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都是违法开采、违章作业;事故的间接原因都是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不力。但就煤矿事故本身来谈造成事故的原因毕竟肤浅,因为就煤矿事故本身而言,它所反映的不过是煤炭行业及社会经济结构中的一个层面,它的行为和命运受到许多宏观条件的约束,有其深层次的原因。因此,我们应该系统地深究这些深层次的原因。

  一、客观原因

  (一)近年来宏观经济发展对能源需求的高速增长。

  2001年以来,我国经济高歌猛进,宏观经济一片繁荣景象,经济的高速增长对煤炭、石油、电力等能源的需求大幅增加。进入2003年,武汉、长沙、南京、宁波等全国大中城市开始出现"电荒"。由于我国过分依赖煤炭的能源结构(煤炭消费占能源总量的74%),以及现行的煤电价格连动体制,煤炭价格一扫往年的低迷状态,价格迅速飙升。2003年上半年,国有及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商品煤平均售价同比上涨5.15%,2004年1至6月,这一涨幅达到12.3%。与煤价的大幅上涨相适应,2004年前3季度,煤炭类上市公司税后利润同比增长率最高达121%,史无前例。据有关资料显示,2004年年底与年初相比,每吨煤炭价格平均增长了100元,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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