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的安全培训统编教材,职业技能鉴定使用的是劳动部门指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教材,两种教材的名称虽然不同,但其中很多内容是一致的。二是在煤炭企业,从事安全培训的教师有许多同时也具备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资质。
3、安全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不同点。一是主管部门不同。煤矿安全培训直上而下由各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在企业内部,由安监主管部门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直上而下由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门负责,在企业内部,由人事部门负责。不同的主管部门按职权分别下达各自的计划。二是培训方式不同。按照煤矿安全监察主管部门颁发的教学大纲的要求,安全培训对规定工种安排90课时的集中脱产培训后,直接进行应知应会的书面考试,基本上没有实际操作能力的考核;职业技能鉴定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教学大纲的要求,对规定工种先安排不脱产的80课时的自学,而后统一组织书面考试,对考试合格人员,再逐人进行实际操作能力鉴定。
通过上述比较可以看出,安全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相同点和交叉点大于不同点。正基于此,两者的结合才能成为可能。至少在企业内部,如果下达计划的部门通过沟通和协调取得共识之后,两者的不同点应该不会成为安全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的主要障碍。
三、安全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操作的初步设想
驾校培训司机的方法值得我们的借鉴——即先安排有关汽车驾驶理论知识的学习,而后考核,考核合格后,再进行路考,路考合格后,再发给驾驶证。说白了,就是先理论后实操,培训和实操一体化。借助这种方法,我们对煤矿的安全培训和技能鉴定一体化做如下设想:
1、共同下达计划。企业内部的安全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主管部门下达某个特定工种的培训计划时,不再是各自安排,而是共同下达《某某工种第某期安全培训和技能鉴定计划》。计划应包括两大部分:前半部分为安全培训,后半部分为职业技能鉴定。
2、统一安排培训和鉴定。对计划中的规定工种,由培训中心安排集中脱产培训,学完规定课时后统一进行书面考试,对书面考试合格人员,逐人安排现场实操。
3、实行双证制度。对既通过安全培训考试又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人员,分别填表报送对应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分别发放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和相应的等级操作资格证书。两个证书的作用分别是:前者反映着对安全知识的了解,后者体现着对操作技能的掌握。
四、在操作中需要解决和注意的问题
单从上述操作流程上看,将安全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进行整合并不复杂,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这两类工作各自都有一整套详细的标准,整合并不只是把两者简单的叠加那样容易(限于篇幅,我们不可能将两者的差别一一比对)。我们只是粗略地勾勒在操作时需要解决和注意的主要问题,在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还需要制定许多细则方能解决。
1、要解决好教师授课问题。在安排一体化培训时,对同一工种使用的安全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教材要进行整合,这就要求授课教师能够对两套教材进行总结和提练,讲解时做到既不漏项也不重复。
2、培训的时间有可能延长。单独的安全培训时间一般为脱产半个月,单独的职业技能鉴定时间一般在一周以内。各自下达计划时,由于存在着时段上的间隔,对生产单位的影响还不是太明显,但计划整合后,因教材内容的增加,势必会拉长每期培训的时间,加之再安排技能鉴定的时间,培训加鉴定的时间比单独安全培训的时间可能要延长一周左右。
3、要注意区别处理。具体到每期的安全培训和技能鉴定一体化计划实施时,会出现三种情况,对不同的情况,要区别处理。一是对先期参加了安全培训但考试不合格人员,立即退回原单位;二是对安全培训考试合格人员但技能鉴定不合格人员,仅发给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三是对只有既通过安全培训考试又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人员,才能同时发放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和相应的等级操作资格证书。对出现的第一、二种情况,可安排在下一批次重新培训和鉴定。
4、要注意特殊情况。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文件规定,公司职工培训中心和各矿安全培训中心各有自己的培训工种,而职业技能鉴定的工种涵盖了公司职工培训中心以外的工种,因此,在公司职工培训中心的层面上,安全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还不能完全做到全面对接。对超范围的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部门还需按原来的方案执行。另外,部分井下特殊工种如主提升机司机、采煤机司机等由于其工种的非常特殊,也不能完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职业技能现场鉴定。
五、效果预测
如果制订政策的部门能站在国家的高度来重新审视现有的政策并出台煤炭行业安全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的实施方案,那我们所要做的事就简单的多--只要按给定的标准操作即可。但可能是囿于占位和视野的原因,至今我们没有见到可以参照或执行的政策,也没有发现这方面可以学习的榜样。据我们的了解,虽然国家和省(市)煤矿安全监察部门都反复强调安全培训要增加实操方面的内容--即本文所构想的安全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但由于种种原因,安全培训中的实操大都停留在主管部门的要求上。由于无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我们在对安全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行整合时肯定还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而且在短时间内也不可能量化出整合后的效果。但至少,有以下几点是可能肯定的。
1、两者的结合符合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辩证地看待安全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本来就是一项工作的两个方面,安全培训重在强化安全意识,技能鉴定重在提高操作能力。强化安全意识的目的不单纯是为安全而安全,而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的操作能力,而提高劳动者的操作能力又必须以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为前提。目的实际就是一个,实现安全前提下的高效率。
2、两者的结合符合培训工作的内在需要。能够较好地解决安全培训过于偏重书本和职业技能鉴定过于偏重现场实操的问题,真正体现了“教以致用、学以致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两类工作的一体化,真正使安全培训工作起到安全意识有提高和操作水平有长进的目的。
3、两者的结合符合煤矿安全监察主管部门的要求。能将各级煤矿安全监察主管部门提出的“安全培训要增加实操的内容”、“安全培训工作要有创新”的要求化为具体行动,符合安全培训工作的发展趋势和方向。
4、两者的结合能提高工作效率。两个方面工作合在一起做,有利于合理利用培训资源、提高工作效率、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 受制于政策水平和对业务熟悉程度的制约,本文仅仅提出一种构想,是否可行,还需要实践的检验。如果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