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 诊断分级标准,主要以肢体麻木、运动力弱,肌力降低作为轻度中毒诊断的起点。出现肢体不完全性弛张性瘫痪,心电图、血清钾有低钾表现作为中度中毒的界限。轻中度中毒的肌力改变是指两个肢体或两个以上肢体的肌力减退而言。重度中毒以四肢完全性瘫痪,甚至累及躯干和呼吸肌并有严重的心律失常、传导阻滞和血清钾明显降低作为主要指标。
A.4 鉴别诊断应注意排除周期性麻痹、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周围神经病、急性多发性神经根炎(Guillain-Barre)等。
A.5 关于氯化钾的使用,一般对于接触反应和轻度中毒者,可以口服也可静滴。中、重度中毒者均需静滴给药,浓度及速度根据病情掌握,切忌静脉推注。补钾必须在心电监护及血清钾监测下进行,当病情缓解,心电图、血清钾恢复正常后,减量维持,不可突然停药,以防病情反复。硫酸钠的使用,可用2%硫酸钠5OOmL静滴或10%硫酸钠2OmL间断推注。
A.6 当硫化钡中毒时,除钡离子的毒作用外,尚可产生硫化氢而引起相应的中毒,在诊断治疗时应加以注意。
A.7 高温钡化合物灼伤皮肤中毒时,除给予特殊治疗外,灼伤局部还应按GBZ51的规定进行诊断、处理。
A.8 关于血钡测定虽属特异,但该项检查目前尚不能普及,而且中毒后的临床发展规律与血钡变化无关,故未列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