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尘肺病理档案的保存和科研工作,都能提供有益的资料。建议有条件的单位作为检查常规进行。
C.3 组织学取材
每侧肺取材10块,必须包括各个肺叶,每块厚3-4mm,面积2cm×2cm左右,取材组织块要包括各种尘肺病变和可疑尘肺病变,包括深部肺组织和胸膜。取材组织块编号要与记录表编号一致。淋巴结取材数量不限。为诊断并发病而取材的组织块数不在规定的20块之内。
组织学切片采用常规石蜡切片及苏木素伊红染色。需要时可做网织纤维、胶元纤维、弹力纤维、结核菌、钙、铁等染色,以鉴别病变性质。
C.4 肺内粉尘分析
按显微灰化法作粉尘分析。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申请单、记录表、报告单
D.1 尘肺病理检查申请单、三种记录表及报告单格式全国统一。
凡申请尘肺病理检查者,必须逐项填写本标准规定的申请单,由送验单位与尘肺病理诊断单位联系。诊断单位必须按记录表及报告单格式和要求完成诊断工作。
D.2 尘肺病理检验申请单
D.3 尘肺病理检验记录表
a.尘肺标本眼观记录表;
b.尘肺眼视病变复制图;
c.尘肺标本镜检记录表。
D.4 尘肺病理诊断报告单
附录E
尘肺病理诊断标准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