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预案是否落实。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分类定级,制定专门治理计划,落实治理责任、方案、资金、人员、物资、期限和安全预案,确保整改到位。
二、切实加强煤矿老空(窑)水防治工作。老空(窑)水是煤矿的主要水害之一,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老空(窑)水探放的责任和措施。采掘工程施工前要分析查明老窑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坚持先探后掘,严格掌握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时,要撤出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矿井有突水预兆时,应立即撤出井下所有人员。
三、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落实煤矿防治水措施。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矿井水害防治责任制,配备水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切实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系的汇水和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按设计规定留设各类防水煤(岩)柱,定期对井上下供电设备、矿井排水设备、防雷电装置进行维护检修;遵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落实好“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
四、着力抓好雨季“三防”工作。当前正值主汛期,各煤矿企业要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领导小组,编制雨季“三防”工作计划,明确“三防”任务和责任,及时组织研究和检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要针对汛期可能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的威胁,着力落实除险加固措施,加强应急值守,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受洪水威胁的煤矿,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一旦发现危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