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的发生。
(七)创新监管机制和工作模式
1.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按照《关于严厉打击违法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遏制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意见》、《北京市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的要求,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积极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执法,形成合力,严厉查处非煤矿山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共同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2.逐步建立非煤矿山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的管理制度。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推动企业建立自我完善、循序提高安全生产评估评价制度,动态掌握安全生产状况,提高控制和消除风险的能力。
3.深入研究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心下移、重心前置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安监部门在安全生产许可、“三同时”审查、日常监督检查、预警预防等方面的作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八)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1.加强机构建设。各区县要结合本地情况,认真研究、积极探索加强监管力量的措施、方法,解决好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不足、力量薄弱的问题,逐步把监管力量延伸到乡镇乃至企业,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作用,共同推动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2.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非煤矿山专业技术和法规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各级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安全监管能力。
3.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大力开展创优争先活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发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九)强化生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指导
1.加强社会宣传。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