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上海、抚顺、重庆、常州等国家甲级检测中心的有关专家以及分局监察员进行座谈,听取专家建议和指导。拟定了《安徽省矿用非金属产品抽样规则》和《安徽省矿用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制作了抽样单、封条,圈定了矿用低压电器等七大类产品为抽检的重点。监察中引进专家参与机制,现场封存有问题的设备与材料。此次专项监察我们得到了总局规划科技司、煤监局科技装备司领导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在领导的安排下,我们成立了有国家“安标”管理中心、上海、抚顺等甲级检测中心机电专家参加的专项监察组,依法、依程序、科学监察,敢于较真,敢动真格,查封问题设备和元器件,现场封存有疑点的产品送省内外专业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抽检。通过此次专项监察,发现主要存在以下4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煤矿企业购进设备的质量监控制度缺失。企业现有制度中有些规定在执行中流于形式,有的已与现行国家政策不符。如有的煤矿企业在设备采购制度中没有明确按“安标”规范采购,甚至还有允许未取得“安标”证书的产品入井使用的条款。
第二、煤矿企业对购进的设备抽检工作不重视。相当一部分煤炭企业对购进的机电设备只进行数量、外观等简单的验货制度,没有对设备质量按比例进行抽检。有的甚至让设备生产厂家直接将货送到煤矿入井使用。
第三、生产厂家不严格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备案的受控件目录组织生产。现场检查的11个防爆电器生产厂家的3大类23台(套)设备,有部分厂家擅自更改备案受控件,没有按备案受控件目录组织生产。煤矿用非金属产品合格率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