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违规新建民房,安全间距严重不足,形成重大隐患。
督查结束后,福建省安全监管局专门发出通报,要求有关设区的市、县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安全监管局,切实加强合成氨、氯碱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一是督促企业按照专家提出的建议,举一反三,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全面进行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二是督促安全标准化尚未达标的企业抓紧做好各项工作,争取尽快达标;三是督促安全评价机构针对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安全评价,指导帮助企业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认定;对于2家周边安全间距不足100米的企业,要求报请当地政府协调解决违规新建民房的问题。对督查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各有关企业在整改结束并经安全评价机构或当地监管部门认定后,及时报省安全监管局和当地设区的市、县(区)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安全监管局。
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监督管理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