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万吨以下(不含6万吨)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省煤炭工业局要求,各市、县煤炭管理部门和省煤业集团公司也要按照省局部署,组织开展辖区内煤矿瓦斯治理“专家会诊”和瓦斯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安排督促盯守人员,实行挂牌督办,督促煤矿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措施,限期整改到位;要加强对停产整顿矿井、整合技改和新建矿井的监管,严防以停代整、停而不整或借整合技改之名违法组织生产。被责令停产整顿煤矿,要按管理权限与煤炭管理部门签订责任状,限期整改到位。
来源:湖南省煤炭工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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